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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改革综述

第二编 农业经济

第一章 农业改革

第一节 改革综述


1984年,为了贯彻《中共中央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胡耀邦总书记视察黑龙江垦区兴办家庭农场的指示和全国农垦工作会议精神,农场制定了经济体制改革综合方案。1985年1月15日,农场三届二次职代会主席团扩大会议通过了《克山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制定了兴办家庭农场及其有关组合形式、经营类型、土地承包、费用指标、土地轮作和种植、农机具经营等方面的具体改革措施,办起了家庭农场。全场有25个生产队采取分田到户、互相配合、机械代耕,按土地轮作制度进行种植,统一耕作。家庭农场与机械专业户自愿结合成生产协作区,设区长1人,进行工作协调。生产队设党支部书记、队长、会计、统计兼出纳等专职人员,不设机务队长。
  十八队队长王志威、党支部书记刘向阳、会计张俊跃与班子成员研究制定出以机务人员为主体的42人联合承包经营全队758%耕地,联合家庭农场,机车保留正副驾驶员,设有麦场、农具管理人员、保管员等,占全队职工的169%。其他831%的职工每人分给15亩耕地,从事养殖业,再给联合家庭农场出劳务,生产队给予一些免费、让利政策。农场政研室总结为“一大多小”模式(大多数人种少数地,从事养殖和其他行业,少数人种多数地)。这一模式,当时受到总局和省农委的肯定,不但在农场推广,而且被其他农场效仿。
  为了快速发展养殖业,规定:农业离土、工业离岗分离从事养殖业人员,三年不收管理费、福利费、劳保费,保留职工身份、工龄连续计算;免交当年土地占用费;给予担保贷款或垫款;提供平价或低价红砖和杨木等建筑材料;养奶牛、猪专业户分给饲料地,每亩收土地占用费10元,养殖畜禽按标准供应饲料。农场为养殖户积极引进优良种畜、种禽,建立繁殖基地,扩建乳粉厂,筹建饲料加工厂、冷冻库和屠宰厂,在饲养奶牛较多的十三、二十四、二十六队和畜牧场首先建立收奶点,建起了生产队、分场、总场三级畜牧防疫、治疗网络。1985年末奶牛存栏890头、猪13608头、羊1600只、禽90000只,分别比1983年增长201、42、426倍。1985年,农场大力发展以奶牛为主的畜牧业,1996年,职工饲养奶牛达3211头。
  农场根据土地连片、机械化生产水平较高、有利标准化作业、航化作业、土地轮作等实际,一直坚持同种作物连片种植的做法,没搞“花花田”,也就是“远看一大片,近看有界限”。
  1994年,职代会通过“两全、两自、两放、三田”的农业改革方案。“两全”,生产队干部、职工全员承包,全员风险抵押。年初上交风险抵押金,队长、书记每人8000元,机务队长7000元,副队长、工会主席、会计每人60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人5000元,机务工人每人2500~3000元。完不成指标按1:1扣罚风险抵押金,盈利按风险金投入比例参与分配。“两自”,生产费、生活费全部自理。“两放”,松绑放权,放开经营搞活流通。放权,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对内承包决策权、劳动报酬权、人事聘用权、劳动用工的调配权、自有资金的使用权、指令性以外产品的处理权、对职工奖罚权、非生产资料采购权、不合理摊派拒绝权。“三田”,把耕地分为生活田、商品田、规模田。生活田,人均分给3亩耕地,每亩交租金40元,自由种植自行轮作,产品自由销售,一包五年不变。商品田,将一部分耕地称为商品田,由生产队职工自愿承包耕种,实行统种、分管、分收、分销。包种大豆,每公顷播种前交生产费用700元,收获后每公顷再交13~15吨大豆,剩余归己;包种玉米,每公顷交生产费用600元,收获后再交3~35吨玉米,剩余归己;包种甜菜,上打租金,每公顷交租金3000元(人工除草、收获运费自理)。规模田,生活田和商品田以外耕地为规模田,以机务人员为主体,由机务队长牵头,主要经营小麦、大豆,划小核算单位,以车带地,以机带耕,责任到人,连片不联收,联组不联利,联户不联酬。
  1996年,农场进一步深化农业改革,实行土地全部租赁、农机转让。《农业改革方案》中提出,土地租赁经营长期不变,本队耕地有剩余,允许外队和场直职工竞价租种。建立土地流转制,允许并鼓励无机经营户将土地转租给种田大户和有机(农机具)户,脱离土地从事养殖业或第三产业。土地租金一年一定。生活田每亩租金70元,商品田种植甜菜每亩租金140元,以现金支付。种植小麦、大豆、玉米、油菜采取实物地租秋后收缴,小麦每亩125~135公斤,大豆62~72公斤,玉米160~170公斤,油菜50~60公斤。种植户向生产队交生产储备金甜菜每亩160元,其它作物每亩100元,用于支付种子、化肥、农药、油料、机耕费等直接生产费用,多退少补。生产管理坚持耕作、轮作、植保、种子、施肥、灌溉“六制”配套。
  2~3年全部完成农业机械转让。对转让的农业机械评估作价,竞价拍卖。一次性付款,减免价值15%;3年付款,每年付款有一定比例。转让后的机械管理严格执行统一机械作业指挥,统一田间作业质量标准,统一作业费标准及结算,统一机具停放,统一机械维修标准,统一组织农机人员培训和配备农机人员。
  生产队管理人员实行租赁抵押金,正职每人15000元,副职和其他管理人员按年薪比例缴纳抵押金。正职年薪10000元,奖罚标准每人5000元,副职按正职的70~80%计发,一般管理人员按正职的40~60%计发,完不成任务的可下浮10~25%。分场为总场派出机构,管理人员缴纳风险金,正职10000元,副职8000元,其他人员按正职的50~70%缴纳。正职年薪按所辖生产队正职实得年薪平均值的130%计发,副职按正职的80%计发,其他管理人员按正职的50%。
  1997年,农场实行“两田”、“三金”、“四到户”。“两田”,稳定生活田,其它耕地为经营田。经营田以均田为基础,职工可以自愿租种土地,允许种田能手多租种土地,自然形成种植大户,实现规模经营效益。“三金”即租金、生产储备金、保证金。土地承租3年不变,统一租金标准。种植甜菜每亩租金140元,现金支付。其它作物采用实物地租秋后缴纳,小麦每亩135公斤,大豆70公斤,玉米170公斤。生产储备金,种植甜菜每亩160元,其它作物每亩100元。保证金,土地租种户每亩向总场缴纳土地租赁保证金20元(农场按当年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息),保证土地租赁的稳定性。“四到户”,土地承租到户、农机具转卖到户、财务核算到户、盈亏到户。
  1999年,在1997年的基础上,强调“一固定、两自、三金、四到户、一流转”。“一固定”,土地承租固定,三十年不变。“两田”,生活田为每人12亩,职工遗属享受生活费补贴的每人8亩,要求50%的面积种植玉米,其它面积自由种植经济作物。地数不变,地号不串,以户为单位,合理轮作,统分结合,五年一调整。生活田每亩租金100元。规模田租金每亩140元,谁拿钱谁种地,地数不变,地号不串,整块承租,规模经营,主要种植小麦、大豆、油菜,实行三区轮作。“两自”,生活费、生产费全部自理。“一流转”,建立土地自由流转机制,鼓励耕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实现规模效益。
  由于1998年的严重洪涝灾害,1999年土地承租困难,没承租出去的土地由生产队管理人员集体承包,因继续遭到自然灾害,秋后亏损,农场挂账。
  2000年,农场强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生活田租金每亩80元,可以实物抵交,收缴数量和标准等同规模田。规模田每亩租金110元,一律实行秋后实物收缴,小麦每亩交一等优质105公斤,大豆每亩交三等68公斤。剩余粮食,农场按合同价格小麦优质一等每公斤116元,大豆三等每公斤170元收购,再统一销售。
  农业改革主要是兴办家庭农场,土地承包和租赁。1996年以前,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经营效益都不错。虽然1996年一分场受灾较重,1997年二分场受灾较重,但这两年全场经济较好。1998年的严重洪涝灾害,使全场经济陷入低谷,随之土地租赁越加困难,“两费”自理不能全部到位,加之卖粮难且价格低靡,农场和职工都面临严重困难。2000年,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尤其是以农业为主的种植业结构的调整,使农场经济有所加升,这年盈利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