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政管理
第二节 水政管理
1995年实施《黑龙江省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以来,通过取水登记、颁发取水许可证、取水申请和年审以及凿井许可等一系列工作,截止2000年共颁发取水许可证100套,年批准取水总量20232万立方米。随着旱灾的逐年加重,水源短缺尤为突出,节约用水已提到议事日程。
农业用水,旱田全部采用喷灌。在水费收缴上改按亩收费为按立方米收费,节约用水有奖,超额用水超过的部分加倍征收水费。
工业用水,对用水大户进行“企业水平衡”的试点工作。首先在雪峰食品总厂进行试点,通过水平衡测试可以查找出浪费水的地方,制定节约用水的措施等,一方面可以节约用水,另一方面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
水资费的收缴工作,十多年来一直是年初由分局核定指标,农场按收缴指标进行收缴,在收缴过程中,用户对水法规理解得较好的,就及时交了;有想法的人经过执法人员上门多方面的工作,也能交上水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