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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体制改革

第一节 体制改革


1984~2000年,农场的工业改革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4~1990年):工业改革的重点是承包制。其主要内容是,工厂将产值、产量指标下达到车间,车间根据生产产值、指标定员、定生产任务。全员实行浮动工资,完成规定指标的拿回浮动工资,降低费用,超额完成生产指标的按比例予以奖励,完不成指标的或费用超支的,扣发浮动工资。在这阶段,农场出台了销售政策,开始建立销售队伍,对于销售产品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或提成。在当时对于促销产品,开发市场,扩大产品销售领域,推出产品品牌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88年7月,农场成立了乳业公司,这是农场走向市场经济的一次尝试。在管理上,公司实行了经理负责制,成立了三个部:产品销售部、生产经营部、财务核算部,并将奶牛户、奶源、乳品实行一条龙管理。但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在管理上、用人上都没有真正引进市场经营机制。市场销售不太景气,同时新体制和旧机制的矛盾并没有解决,导致这次改革很快就夭折了。
  第二阶段(1991~1994年):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依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垦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要求运做。
  1、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深化体制改革,各工业单位实行党政班子全员承包,法人代表负责并签订承包合同。在此基础上指标分明,包到班组及个人,包满包严,人人有任务、有责任,定措施、定奖惩,明确责、权、利。凡是承包企业,一律缴纳风险抵押金,保证负盈负亏,实现利益、风险一体化。2、以产权明晰化为目标,引进乡镇企业机制,实行一厂一型,一企多制。做到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以股份合作制为突破口,加大私营比例,遵循市场规律,组织生产,遵循价格规律,生产产品;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取消基本工资制,采用多种分配方式,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扩大场内外销售队伍,制定销售优惠政策。
  4、割掉包袱,平等竞争,对历史陈欠采用“死一块、活一块”的办法,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5、引进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对效益突出者实行重奖。
  这一阶段的改革是农场工业改革的重点阶段,是一个转型期,但是由于对改革把握不到位,在运行中行政干预过多,“四自”企业没有真正形成,农场每年照样给工业拿补贴、股份权益没有落实到位,虽然打破了大锅饭,打破了原有的工资制度并全部实行了年薪制,可是由于资产划分不够明晰,职工只负盈不负亏,使企业没有真正独立起来。
  第三阶段(1995~1999年):全场工业企业主要是在实行风险抵押,定额停息还本的基础上,以引进股份经营机制、完善稳定承包经营责任制为重点,加大改革力度,推行承包、股份、租赁等经营方式,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
  1、工业企业的主要经营方式
  对企业总资产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原则上继续实行领导班子集体承包,在岗职工全员风险入股的经营方式。对企业总资产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采取租赁经营,实行国有民营。租赁经营采取三种方式:厂长承租、班子承租、全员承租。租期不得少于两年。场有关部门对租赁企业的资产进行重新清查和评估,确定租赁经营企业年度及租赁期的经济指标和精神文明建设指标,要依照农场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承租方承担风险和受益的政策规定,使企业真正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让承租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实行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
  2、引进股份经营机制,实行全员风险入股
  在这次改革中,工业企业凡是实行承包经营的在岗职工都要投入一定数额的风险股金,雪峰食品总厂、粮油加工厂、机电设备厂党政正职的风险股金不得少于8000元,副职不得少于6000元,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00元,在岗工人不得少于1500元;小型企业的党政正职不得少于6000元,副职不得少于4000元,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00元,在岗工人不得少于800元;实行集体租赁、全员租赁的企业要交纳担保抵押金,其数额可比照小型工业企业的股金额度交纳,实行个人承租经营的,担保抵押金按承租资产的5%由承租人交纳。
  企业完成总场下达的经营成果指标,职均收入指标有盈余时,比照银行现行利率按交风险股金的多少付给股息;企业亏损或完不成经营成果指标时,用风险股金抵补,租赁企业可用担保抵押金抵补。
  3、明确利益关系,实行经营成果与工资分配和股金红利分配挂钩。
  总场对承包经营企业下达两个必须完成指标和八个考核指标。两个必须完成指标是:必须完成总场下达的经营成果指标,必须完成在岗职均收入不少于2000元的指标。八个考核指标是:企业职工在岗率不得低于70%指标,定额还本完成指标,分离人员人均收入指标,安全生产指标,计划生育指标,精神文明建设指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标,党建群团工作指标。总场根据上述指标对承包经营者的政绩进行考核,并在考核的基础上兑现承包经营者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收入。
  规定了四条职工分配原则:(1)企业平时的月工资分配总额不得超过在岗职工档案工资总额(含各种补贴)。(2)年末企业完成总场下达的经营成果指标时,企业工资性分配总额不得超过在岗职工15个月档案工资总额;三大厂党政正职的年工资为8000元×政绩实得分,其他厂党政正职6500元×政绩实得分,副职干部的工资分配标准由企业自定,但不得超过正职的80%。(3)超额完成总场下达的经营成果指标在1~10万元的,超利部分的50%用于风险股金红利分配,40%转入企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10%用于奖励工厂领导班子成员(其中50%奖励党政正职);超利额在10万元以上的,超利部分的54%用于风险股金红利分配,40%转入企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用于6%奖励工厂领导班子成员(其中50%奖励党政正职)。(4)企业完不成年度经营成果指标或职均收入最低指标时,企业党政正职及在岗职工工资性收入总额不得超过档案工资总额,其亏损或没完成利润指标部分用风险股金抵补,直至补足为止。风险股金的抵补方式按照同比例不同数额的原则进行。
  实行集体、全员租赁企业的工资分配办法可对照承包企业的工资分配原则,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租赁经营合同;实行个人承租企业的工资分配办法原则上由承租人自行确定,但承租人的工资收入最高不得超过本企业上岗职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5倍。
  4、加速进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
  (1)打破干部、工人界限,实行厂内公开招聘、干部任用要签订聘任合同书,合同期内,受聘方不能按合同履行职责时,可随时解聘,对没聘用的原有干部一律由工厂安排,工资实行在什么岗挣什么钱、享受什么待遇。对超编岗位,采取条件公开,平等竞争上岗,达到人尽其才。
  (2)取消基本工资制,采用各种工资分配形式。本着按劳分配,效益优先的原则,采用效益工资,岗位责任工资,产值、销售提成工资,计件工资等不同形式的工资分配方式。要把工资直接和产品数量、质量、材料消耗、费用超节、单位产成品成本挂钩。
  (3)实行全员优化组合,竞争上岗。企业生产岗位的劳动用工要打破固定职工和合同职工的界限,要在定员定编的基础上,实行优化组合,层层聘用,合同管理,优胜劣汰。岗位靠竞争,收入看贡献。
  这一阶段从改革上看是向纵深发展了,也符合时代的潮流,但是各企业自我约束力不够。所有者权益没有到位,对厂长的监督不力,导致企业陈欠日益增多,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第四阶段(2000年):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以转卖为主,先是建筑公司、二砖厂的转卖,而后是雪峰食品厂、粮油加工厂、机电设备厂的转卖,全面完成场办工业向民营工业的过渡。
  采取的方式为:
  (1)由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工业企业现有固定资产(在用、停用、报废)、流动资产、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依法来确认资产增值或减值的变动情况。
  (2)由农场责成有关部门对工业企业应收应付账款进行核查,最终确定增值减值变动情况。
  (3)农场将在用的固定资产净值转让给新的企业经营者,实行民有民营,公司股东的资产净值可以转让给新的企业经营者,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4)流动资产的债权确定相应标的额后,新的企业经营者可承担相应比例的债权债务,剩余债权债务由农场承担并责成留守人员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5)对于严重资不抵债的工厂,农场将依据《企业破产法》组织专门人员,依法申请破产。
  在本阶段改革中,问题比较突出,诸如陈欠问题、职工下岗问题、企业经营问题等,在经历了这一严峻攻坚战之后,工业企业逐步走向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