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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电力事业

第二节 电力事业


1955年建场后,在修理厂用一台48千瓦发电机发电,仅供生产用。后来,修理厂工人用一台意大利产电动机改装成150千瓦发电机,除供生产用电外,也解决了部分办公和居民用电。每个分场有一台40千瓦发电机,供修理所生产及分场部所在地的部分生活用电。这时,只能为生产、生活提供有限的电力资源。
  1964年,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田澍带领一部分人到农场,进行社教第一批试点。他们看到农场这块沃土由于缺乏电力资源而得不到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向省政府反映了情况,省政府同意架设克山县至农场的输电线路。
  1965年5月初,省政府拨款75万元,专项用于发展电力事业。王德副场长负责此项工程,成立由李德山为主任的办电办公室。在国家水电部副部长钱正英的帮助下,选购设备材料,由中央五机部一公司负责施工。经过近8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克山县至农场55千米长的35千伏输电线路架线任务,接通了北安发电厂的线路。1966年元旦,场部地区及二、四、五分场部及所在生产队提前使用国电。1966至1968年底,经过三年的奋战,场直所有单位及农业生产队全部使用国电,结束了农场自己发电的历史。
  随着用电量的不断增加,多次更新变压器,增加容量。1965年办电初期,仅用一台560千伏安变压器;1976年9月,增加一台560千伏安变压器并行使用;1977年5月,撤掉一台560千伏安变压器,投入一台1000千伏安变压器与另一台560千伏安变压器并行使用;1979年,投入1800千伏安变压器运行;
  1982年3月,投入一台5000千伏安变压器运行。
  1982年,筹建拉山(拉哈至农场)线输电工程。农场投资100万元,购进吊车一台、东风240汽车一台,60余名电力工人参与施工,新立水泥电柱354基,完成35千伏高压架线工程66千米、场内10千伏低压架线120千米。1984年6月,拉山线输电工程竣工,撤销北安电厂的供电线路,改由齐齐哈尔富拉尔基电厂供电。
  1982年,为了加强管理,节约用电,农场投资给居民用户安装电度表。1984年完成场部地区,1989年完成生产队装表任务,采用按电表计量收费,改变了过去用电按灯头功率计算收费方式。
  1989年,在场部地区装设电能计量集中装置,即将每户一块的电能表,从户内移到户外,几户居民的电表集中装设在一个计量箱内,同时安装上了漏电保护装置。这样有效地控制了窃电的发生,也给抄表员的工作带来了便利。随后各生产队也逐步集中安装表箱,或集中在户外,或集中在杆上,用电管理开始走上正轨。
  1990年,变电所扩建土建工程动工,修建厂房560平方米,同时建起了围墙,打上了水泥地面。1995年农场又对变电所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新购进洛阳无线电厂生产的BXJ-Ⅰ型保护控制器一台,新投入的5000KVA1号主变开始运行。
  1997年11月,经克山县技术监督局授权,农场电业局电能计量检定所正式挂牌运营。检定所负责新产品的抽检,居民电度表及变压器台区台表及互感器的校验和校正。
  1998年12月,电业局投入资金万余元购进微机,实行微机购电制,一户一卡,凭卡购电。改变了以往先用电,后付款,严重拖欠电费的现象,使资金利用率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1999年4月,全场进行大规模线路改造,更换进户线两万米,用钢缆替代了原有的铝芯黑胶线。此项改造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线损,有效地控制了偷、漏电现象。
  2000年,农场拥有和管理35千伏安输电线路66千米、10千伏安以下配电线路137千米、0.4千伏安线路420千米,5000千伏安主变压器两台,配电变压器65台。全年完成供电量700~1000万度。1996年用电量达到最高峰,年输出电量11329757万度。
             农场供电情况统计表
              (1997~2000年)
  表3-5                     单位:万千瓦时



  1990年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营业用电大普查”活动中,农场电业局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获得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一切从安全、节约为出发点,规划用电管理,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限期整改,杜绝一切违章事故的发生。2000年度荣获农垦总局“安全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