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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有商业

第二节 国有商业


1985年,农场的商业网点有:场部地区的综合批发站(三级站)、中心商场(内有照相馆)、农副产品收购站、批发站青年商店、劳动服务公司商店、红光商店(伟业公司所属),在5个分场场部分别设有分店,在克山县克山镇与县二轻局联营的商店和农场驻克山办事处商店。
  1985年1月12日,农场在克山县克山镇与克山县二轻局被服厂联合经营“中国农垦克山农工商联营商场”,农场先后投资50万元。1987年6月,由于亏损,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商场解体。
  1987年1月,组建商业公司,宋宝才、刘春爱先后任经理。1991年4月,撤销商业公司,商业科与综合批发站分设,高维滨任批发站主任。1993年3月,商业科与综合批发站合一成立商业公司,胡延忠任经理。
  1987年7月,商业科成立商业车队,王永清任队长。1992年1月,更名为综合运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商业系统运输。
  1988年,木材加工厂在场直开办了胜利商场。1991年,批发站青年商店撤销,在场直成立了正大商场。
  综合批发站成立于1971年,接受兵团五师后勤处和五十四团双重领导,恢复农场体制后接受管局商业处和农场双重领导,为三级综合批发站。吕新安、陈良田、徐海英、胡桂林、胡延忠、宋宝才、刘春爱、高维滨、廉俊国先后任主要负责人。
  综合批发站下设生资部、五金部、烟酒糖业部、医药部、百货文化部、纺织部、后勤服务部。每年春、秋两季召开一次由全场商业和附近农村供销社参加的商品展销会。1986年前,实行统一管理,分部核算,年终对各部指标和利润进行个别调整。1985年,商品销售额710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2万元;1986年,商品销售额825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3万元。1987~1989年,综合批发站与中心商场实行批发和零售一条龙,一切商品统一采购,由批发站各部对口供应商场各部,对口核算。1987年,商品销售额950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5万元;1988年,商品销售额1200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7万元;1989年,商品销售额1600万元,上缴国家税金21万元。1989年底,引入竞争机制,批发和零售企业彻底分开,一切商品都可以自行采购,自行销售。1990~1992年,综合批发站开展下乡送货上门,由每年2次展销会为一年四季展销。1990年,商品销售额1036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7万元;1991年,商品销售额984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4万元;1992年,商品销售额560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0万元,经营亏损6万元。
  1993年农场组建商业公司,撤销商业科和综合批发站,综合批发站分为4个公司和1个部,实行定额上缴,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亏损自补,工资与销售额、利润挂钩。年终,各公司和部完成商业公司的定额指标后,均亏损,共亏损10万余元。1994年3月,综合批发站申请破产,1995年6月正式批准破产。
  中心商场及五个分店是在原克山县商业部门设在农场的供销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场建场初期设立一个小卖店,1956年成立供销社,1958年在5个分场建立5个分销店。1969年4月移交兵团五十四团领导后,改称服务社。1976年恢复农场体制,团部服务社改称中心商场,1978年建起一栋二层营业大楼;分场服务社也改称分场商店,1987年改为分店。张俊丰、武秀玉、孙汝明、梁于顺、高峰、苏广才、李廷松、孟祥芬、陈广祥、张崇毅、刘光庆、郭继祥、孙爱民、王常友先后任中心商场主要负责人。
  1986年以前,中心商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核算,各组下达购、销、费用、利润、库存等各项指标,年终如完成各项指标,除发放工资外另提奖金。
  1987年4月,商业科与批发站合一,成立商业公司,中心商场成为综合批发站的窗口,批发、零售合一。1988年6月19日,商业公司经理宋宝才与丛相铭签订转让合同书,驻克山办事处商店转让给丛相铭经营,1990年12月20日合同终止。1988年6、7月份,商业公司经理分别与5个分店招标选聘的经理签订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
  1991年,取消固定供应区域、固定供应对象、固定批零差率的“三固定”政策,中心商场有了自主权,商品销售额670万元,上缴国家税金20万元。1992年,商场把9个组调整为5个部,人员优化组合,各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配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办公室和后勤人员与全商场销售、利润挂钩。这一年,商品销售额239万元,上缴国家税金7万元,经营亏损。1993年修改了1992年承包方案,商品销售额113万元,上缴国家税金5万元,比上年减少亏损50%。
  1994年3月,组建商贸实业总公司,中心商场实行各部定额上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利、费、税自理,资金自酬,原有国家商品先作为垫底资金,走向国有民营、民有民营的体制,当年商场扭转了亏损。1995年,商贸实业总公司把商场各部承包,改为独立公司,直接由总公司领导,统一管理,各分公司库存商品处理的资金上交总公司统一使用。
  1994年3月16日,组建商贸实业总公司,王永清任经理,孟祥芬任党总支书记。商贸实业部公司下辖5个基层单位,有综合批发站、土产公司、中心商场、综合运输服务中心、正大商场;11个单独公司、站、厂等,有纺织百货公司(包括大百站、小百站、针织站、棉布站、文化站、鞋帽站),五金生资站(包括五金站、生产资料站),食品烟酒公司(包括食品站、果品站)、烟草公司、医药公司、制酒厂、综合肉类加工厂、三产业(包括娱乐中心、配件商店、修理所),液化气站、殡仪馆、贸易商场。
  1995年4月,农场党委决定成立以总会计师华景阳为组长,由政研室主任程远忠、组织部副部长李贵福等8人组成的商业体制改革工作组开始工作,他们通过职工大会,各类人员座谈会,个别谈话,民意测验,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账目等多种形式、方法摸清商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商贸实业总公司在册职工347人,退休及二线54人,遗属8人,在岗161人,分离186人,管理人员42人。其中综合批发站在册职工91人,退休17人;土产公司在册职工48人,退休9人;中心商场在册职工136人,退休27人;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在册职工50人,退休2人;正大商场在册职工22人,退休1人。
  商贸实业总公司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由于体制和管理机制等诸多方面原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1995年5月,农场撤销商贸实业总公司。
  1969年4月,克山县商业总门设在原农场的食品公司收购站移交五十四团后,生猪和农副产品的收购主要由服务社代收。1973年,建立了农副产品收购站,主要经营范围是生猪收购,其次是牛、羊、农副产品、土特产品、畜产品收购、销售。1983~1984年,上缴利润4万元、税金142万元,经营利润82万元。1985年经营稍有盈利,1986年,实行承包经营。连续被评为场、管局、总局先进单位。1992年3月9日,收购站更名为土产公司,张俊丰、郑宪洲、张学珍、刘兆庆、冯有林、王成振、杨甄、李伟、都兴枕等先后任主要负责人。
  1995年5月6日,商贸实业总公司撤销。1995年6月6日,综合批发站正式批准破产。1995年,土产公司解体,归畜牧兽医总站。
  1996年,商业实行租赁经营,出租柜台,人员进行分流,农场商业彻底实行了民有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