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食管理一、原粮管理
进入70年代,农场各生产队都有水泥晒场,设主任1人,化验员兼统计1人,机械工兼保管员1~2人,警卫2人,隶属所在生产队领导,业务由场粮食科指导。农场每年用15天左右时间对晒场主任和粮食化验员集中培训,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进场的粮食做到随进场、随出风、随清杂、随晾晒,达到标准随时上交或座囤,防止霉烂、变质。进场粮食按品种类型、水分大小,分别堆放,分别保管,不混掺,粮食出入库有手续,做到账物相符,账目清楚,数字准确;晒场物资有专人保管,出入库手续健全,达到三净,即:地面净、囤边净、化验室干净;三齐,即:工具堆放整齐,资料整齐,机械排列整齐;三到位,即:管理到位,销售到位,服务到位;三无,即:无发热、无霉烂、无变质;一禁止:禁止无令出库。每年粮食科对各生产队晒场进行检查评比,评选出先进晒场,农场给予表彰奖励。
全场2000年有晒场28个,水泥晒台329万平方米,资料库54栋108万平方米,检验室30个,扬场机70台,清粮机40台,输送机30台。
2000年,农场对晒场实行了以费用承包为核心的经营承包。
二、成品粮管理及供应
建场后,农场的成品粮按照国家统购统销政策进行管理。
农场粮油加工厂生产的粮油(白面、大豆油),主要供应全场26个生产队、2个砖厂、克山转运站、办事处、管局七台河煤矿和场直的居民。粮食科监督粮油加工厂检质、检斤,面粉为标准粉,每袋净重25公斤,大豆油以水化油为标准,每月抽检一次。
粮食科按人口、粮油供应标准,给每个单位建立集体粮食供应证,各单位设专兼职粮食员,按月到加工厂领取粮油并发放给居民和集体食堂。粮食科设专人管理,统一印制粮油发放票证、售粮票据、粮食变动登记卡片、粮食供应证、粮票收支票证、人口统计报表等,每年年末更换下一年度使用的居民粮食供应证。
场直地区设粮食供应部,负责场直2400户、9000口人和场直单位集体食堂的粮油供应、粮票发放等工作。1985年以来,孙景新、胡海春先后任粮食供应部主任,人员20人,设挂面厂,有办公室和库房660平方米。1997年,农场不再给粮食供应部人员工资和费用补贴,人员精简到9人。
口粮供应参照城镇口粮供应标准,结合农场实际,以农工每人每月225公斤为基线,按工种劳动强度确定。
改革开放以后,全国逐步取消了粮食统购统销政策。1996年底,农场停止了口粮的统一供应。
口粮供应标准表
(1968~1996年)
表3-8单位:公斤
豆油按每人每月025公斤标准,实际按每人每月0.5公斤发放。
三、口粮种子饲料
农场的口粮、种子、饲料统称“三留粮”,1985年留粮总量为275万吨,其中口粮占38.1%,种子占33.9%,饲料占28%。留粮高峰在1987年,留粮总量406万吨,其中口粮占37.4%,种子占34.8%,饲料占27.8%。1985~2000年农场留粮累计3831万吨,其中口粮占37.5%,种子占34.8%,饲料占27.7%。“三留粮”,按农场统一计划安排由粮油加工厂、种子公司、生产队晒场储存、管理,现在农场场部粮食仓储能力达4400吨,其中金属立筒库15个,仓储能力1800吨;拱型砖库2个,仓储能力1600吨;可做草囤10个,仓储能力1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