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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节 劳动争议处理


随着劳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纠纷越来越显性化,从1995年以来劳动争议的重点是劳动合同,据统计接待处理这类案件2769件次,其中来信48件,来访2721人次。
  这些职工主要反映的是:在下岗职工劳动合同争议中要求解决经济补偿金的占60%、失业金的占30%,要求解决工资福利的占5%,要求解决工龄问题的占1%,要求解决工伤鉴定的占14%,反映不正之风的占05%,要求解决遗属生活费的占11%,指出批评建议的占1%。
  2000年,职工上访表现为三多,即“集体来访多、重复来访多、越级上访多”。全年共接待集体上访19批489人,涉及到3016人的问题。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