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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境监督管理

第二节 环境监督管理


1992年6月5日,农场召开环境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第十四生产队等17个先进集体、乔志君等23名先进工作者、王金录等41名先进环保员。第十一生产队队长王世春、工业党委书记王万东、城镇管理局职工刘淑华分别做题为《在党委领导下,落实基本国策,同心干》、《改善环境,振兴工业》、《宁让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典型发言。场长任海、党委书记李洪及分别在大会上讲话,提出全场向绿化、美化、香化、净化,向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努力。副场长姜成国主持会议,各级领导及环保员256人参加会议。
  1992年6月10日,农场制定《克山农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克农场[1992]39号文件)。管理办法中,在贯彻《环境保护法》和环境管理制度、实行环境管理评价制度,新建、扩建、技术引进、开发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水体、大气、噪音、固体废弃物四大污染源的控制和综合治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污染,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制,遵守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法规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鸟类等九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十多年来,农场环保科检查、监督环保法执行情况并且进行污水和废气的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档案,协助分局环保局收缴排污费,对雪峰食品厂、粮油加工厂定期监督检查,一年进行2次水、气、声的监测工作,建立监测档案,为农场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一、建立环境目标责任制
  结合农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农场各级领导环境目标责任,制定考核办法,即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包括治理水、气、噪声等方面措施;管理工作目标包括“三同时”执行率,排污收费等方面工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建立与实施,为加强农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及改善环境质量起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1994年,参与小城镇综合整治、规划、防治污染,完成了农场噪声功能区划工作。
  1997~1998年农场投资近10万元,分别完成二处锅炉的烟尘治理工程,改造除尘装置,治理了烟尘,净化了空气。
  二、环境监测
  1995年管局环保局监测站对农场场部地区的噪声进行了系统的监视测定,年底完成了农场噪声功能区区划工作,建立了垦区第一个噪声功能达标小区。
  三、生态农业建设及大自然保护
  农场十分重视生态农业建设,按照省政府要求,1992年初,农场18个生产队开始进行建设农业生态队试点。1994年18个生产队的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省生态队标准,农场被总局命名为生态示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