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5年11月8日,农场重新调整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内容的“五、四、三”活动委员会,党委书记李德山任主任,纪委书记王守谦、宣传部副部长何英杰任副主任,工会主席郭兆延、武装部部长马政武、团委副书记关雅先、教育中心主任刘玉新、卫生中心副主任刘波为委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1987年4月,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农场党委将“五、四、三活动委员会”调整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场党委书记杨振祥、场长周茂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安立志、副场长任海、刘文友任副组长,成员为机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共14人;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陆喜春任主任。
1990年5月,为了贯彻中央及各级党组织关于“两个文明一起抓”的精神,农场党委把“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为“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委员会”,党委书记任海、场长周茂林任主任,孔祥山、姜成国、王守谦、安立志、刘文友、高继忠、钱益义、王志威、郭兆延任副主任,委员24人。“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1991年7月,根据《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暂行规定》和总局、管局党委的要求,农场党委决定把“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委员会”调整为“文明建设活动指导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海、场长周茂林任主任,党委副书记孔祥山、副场长刘文友任副主任,委员有副场长姜成国、安立志、钱益义、高继忠、王志威、纪委书记郭兆延,工会主席吴国琦,宣传部长陆喜春,宣传部副部长刘世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陆喜春任主任,刘世禄任副主任,负责日常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农场党委书记、场长担任场文明建设活动指导委员会主任;文明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宣传部部长或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成员随农场人事变动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