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队伍建设
第三节 队伍建设
克山人民法庭立足本职工作,紧紧围绕加强队伍建设这个中心,从工作特点出发,强化管理,树立法官、法院最讲理、最公正、最廉洁、最文明的形象,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廉政建设,保证了各项审判任务的完成。
由于法庭组建时间不长,实践经验不足,提高审判人员的文化水平、业务素质,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1985年,梁福贵、吕保安、田树森、郭永堂4人参加了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函授学习;1989年,赵华光、辛永军参加了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1995年,赖东花、黄国民参加了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学习。
法庭工作人员参加了各级法院组织的各种岗位培训班,有重点地对某科实体法或程序法以及法律文书的制作等进行系统学习研究。十多年来,参加院内组织各种业务培训班30余次,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审判人员的文化水平、业务素质进一步得到提高。
1998年12月14日,按照黑中法[1998]82号文件规定,对审判人员实行评定法官等级制,其中评定四级高级法官1人、一级法官1人、三级法官1人、四级法官2人。法官等级评定工作已经结束,报至省高级法院待批。
通过狠抓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法庭的创建活动,使法庭的各项任务都能出色完成。1989年以后,3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法庭标兵、文明法庭、先进集体,4次被农垦中级法院评为先进人民法庭、先进人民法庭标兵、先进集体,2次被总局党委评为垦区政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学东莱、打基础先进单位。庭长梁福贵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政法战线法庭先进工作者标兵称号。1990年2月,梁福贵与法庭代表郭永堂参加在哈尔滨北方大厦举行的表彰大会,受到省委书记孙维本、省长邵奇惠、副书记周文华、副省长杜显忠等领导接见。2000年12月,法庭被总局、宣传部、农垦报社、广播电视局评为十佳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