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五章 检察公诉
第一节 机构沿革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发(人)[1989]31号文件《关于农垦检察院在农垦系统所属国营农场派驻检察室的通知》精神,1989年10月1日组建黑龙江省嫩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克山农场检察室(1997年改称齐齐哈尔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克山农场检察室),由嫩江垦区人民检察院在征得农场同意后,上报农垦区检察分院批准并报省院备案,10月25日挂牌办公。
刘殿纯任检察员兼主任,冯林顺任检察员,刘天楠任助理检察员兼书记员。
1992年5月霍景贵任检察室副主任;1999年1月霍景贵任检察室主任,吕国华任副主任。
检察室建立以来,在农场党委和齐齐哈尔农垦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提供犯罪线索、协助办理案件、接待群众举报、预防和惩治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净化经济环境和企业的经济发展发挥了明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