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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五章 卫生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5年建场后,未设卫生管理机构。1958年11月设立文化教育卫生科,1961年4月撤销。1968年组建兵团五十四团,未设卫生管理机构。
  1976年恢复农场体制,设立卫生科,王相同任卫生科科长。
  1985年1月,根据《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成立卫生中心,含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妇幼保健站、卫生防疫站,所属职工医院及各卫生所;傅宝山任卫生中心主任。成立卫生党总支,李守仁任党总支书记。
  1986年10月,恢复卫生科,撤销卫生党总支,王亚涛、刘波先后任卫生科科长。
  1989年2月,重新成立卫生党总支,王亚涛、周喜双、李翠兰、李永光、万庆站先后任党总支书记。
  1993年3月,成立医疗卫生中心,行使卫生科职责,孙毅任中心主任兼职工医院院长。
  1995年3月,恢复卫生科,周喜双、孙毅、李永光先后任卫生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