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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卫生防疫

第四节 卫生防疫


1970年,在五十四团卫生队设一名医生负责全场防疫工作,完成各种传染病、地方病的统计报表工作。
  恢复农场体制后,于1980年3月成立卫生防疫站,张象增任站长,编制4人,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防疫、计划免疫工作。
  随着农场经济和卫生事业的发展,卫生防疫工作也在不断发展。1987年,防疫站有防疫人员13人。2000年有防疫人员11人,其中主管检验师2人、主治医师6人,医师3人。周喜双、万庆站先后任站长。下设食品科、检验科、计划免疫科、公卫科,4个科室。
  全场卫生防疫工作很有起色,几种传染病,如:出血热、痢疾、肝炎、猩红热、肺结核等得到控制,发病率逐年下降,治愈率逐年上升,死亡率明显下降。
  一、卫生防疫
  (一)传染病防治
  农场常见的传染病有肝炎、痢疾、肺结核、出血热、腮腺炎、猩红热等6种,其中发病率较高的为肝炎、出血热和痢疾。出血热对人的威胁较大,由于防疫措施的加强和医治水平的提高,这种疾病的死亡人数得到了控制,主要措施是灭鼠、灭螨防螨,加强个人防护,加强野外作业的预防,使发病率由90年代的1469/10万下降到2000年的397/10万。
               传染病发病情况统计表
                (1985~2000年)
  表9-17



  1、肝炎。肝炎(甲肝、乙肝)是农场发病率较高的一种传染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以乙肝为主。尤其是1994年,肝炎发病率骤然上升,全年发病48人,发病率为199/10万。
  2、流行性出血热。为自然疫源性疾病,鼠类是唯一的传染源。1995年出血热发病37人,发病率146.92/10万。
  近年来,防疫站举办出血热、肝炎、地甲病学习班4个,培训各基层生产队防疫技术人员54人次,农场成立了预防出血热防治领导小组。
  出血热的预防普查一直是农场卫生防疫工作的重点,通过发放宣传单、电视讲座的形式进行宣传,增强了全场人民自我防病的意识,做到了有病治病,无病预防,严格按照“三早一就”防治原则进行防治。
  1996年全场2万余人注射出血热疫苗,2000年出血热发病率为0。
  3、结核。根据1986年《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条例》,农场成立了结防组织,不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坚持每年为结核病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提出有效的防治方案。
  1997年开始,对新生儿卡介苗接种按计划免疫程序进行,接种率达到100%,在卫生、防疫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使结核病的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二)计划免疫
  农场共有计划免疫接种点27个(场直1个、生产队26个),接种专业技术人员36人。防疫站坚持每月16日为计划免疫工作例会日,实行常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接种质量。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坚持“一人一针一管”制,接种时出现反应,能给予相应的处理,全场计划免疫工作中未发生接种事故。
  1992年起连续7年对全场0~4周岁儿童进行小儿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未发生脊髓灰质炎病例。全场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9%,卡介苗、乙肝两项接种率达100%。坚持对0~7周岁儿童接种并按程序进行,做到不漏种,做到认真填写卡、证、簿,使其统一起来。四苗覆盖率由1986年的786%上升到2000年的99%。
               计划免疫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9-18



  注:四苗(卡介苗、白百破混合制剂、麻痹糖丸、麻疹疫苗)
  (三)学校卫生
  1992年以来防疫站做到每年一次对学生进行体检,发现疾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每月对学校食堂的餐具进行一次检查,严格控制病从口入。
  防疫站一直贯彻执行《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日常监督,各校配有专职保健医,设有卫生室,备有常用药品及医疗器械。每月的16日定为学校卫生例会日,检查各学校卫生情况,提出改进办法,对达不到卫生要求的学校,责令写出书面意见,限期整改。
             中小学生体检情况统计表
               (1992~2000年)
  表9-19



  (四)放射卫生
  职工医院放射科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质检查(由总局医院进行体检),并建立本人的健康档案。各类防护措施齐全,原有一台20V毫安X线机停止使用,1996年新购进一台FPP—ⅢA型500毫安X线机,防护措施更加完善。
  (五)食品卫生
  全场共有360多家生产食品的企业,卫生监督员5人,卫生监督员经常深入到食品加工及饮食服务行业,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发现腐败变质的食品坚决销毁,杜绝不卫生、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场防疫站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保证了全场人民的身体健康,多年来无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六)劳动卫生
  农场防疫站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防治条例》和《黑龙江省工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劳动卫生建档率达85%,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体检率达76%,几年来未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农药中毒事故。
  (七)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工作以公共场所管理以及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为主。防疫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对全场160多家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完善公共场所的用具消毒制度。
  农场共有29眼深水井,由于部分机井年久失修及管理不善,3眼机井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自1992年起,防疫站根据《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管理条例》,保证全场人民吃上卫生安全水,坚持每年对29眼机井进行一次水质检验,对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限期改造。
  (八)卫生宣传
  农场防疫站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各种传染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通过宣传增强全场人民自我防病意识。
  二、地方病防治
  (一)碘缺乏病
  1、为实现国务院、省政府下达的《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的目标,防疫站召开了防治碘缺乏病防治效果考核工作会议并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的碘缺乏病防治效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周密安排,布置、研究、落实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碘缺乏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使广大职工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2、碘盐监测
  自1994年起,农场严格控制非碘盐进入市场,坚持对食盐销售单位进行碘盐含量监测,经过努力禁止了不合格碘盐上市,甲状腺肿大率由1986年的26.6‰,下降到2000年的5‰。
           7~12周岁儿童甲状腺肿大调查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9-20



  (二)大骨节病及地方性氟中毒
  农场建场以来,未发生过大骨节病、地方性氟中毒以及布氏杆菌、鼠疫等传染病。90年代起,对7~14周岁儿童坚持口服亚硝酸钠,有效地预防了大骨节病。
  闻名世界的“克山病”,20年前在克山地区已经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