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4年筹建国营克山农场,在原克山县企业公司第二农场(现三十一队位置)成立基建科。1969年,兵团五十四团后勤处设营房股并组建工程连。1976年恢复农场体制,设基本建设科,1983年在基建工程队基础上成立基建工程公司,1984年组建建筑工程公司。
1990年以来,农场的城镇建设与管理工作,是由建设科、城管局、房产科、土地科等部门协调管理。1993年成立建设委员会,实行系统管理。
一、城镇管理局
为了加强农场精神文明建设,使场区建设规范化,达到净化、绿化、美化、香化的标准,1990年7月,农场成立城镇管理局,刘海庭任局长、张庆宝任党支部书记兼副局长、孙学彦任副局长,负责场区规划管理和街道办事处工作,设8个区主任。
1996年10月通过考试、考核公开聘用6名居委会主任,刘海庭仍兼街道办主任,李淑芝任副主任。场直地区划分为“创新、建安、文华、明阳、城兴、镇发”6个小区,开始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
1999年1月,城镇管理局改名为“克山农场城镇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张崇毅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街道办主任,李淑芝兼街道办副主任,张德建任水暖办主任。
2000年1月,恢复城镇管理局,水暖办归属水暖中心。4月,城管局与街道办分设。城管局改为城建管理局,负责房产、城管监察等工作,由任翔负责。
二、城管监察中队
根据黑建发字[1993]第169号文件精神,经场领导研究,于1996年5月25日成立城管监察中队,隶属城镇管理局领导,刘海庭局长兼任队长,孙柏山任副队长,监察员2人。
为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城建监察规定》,加强场区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农场建设管理法规、规章的实施,制定《克山农场城建监察管理规定》。《规定》共11条,经场第九届一次职代会主席团会议通过,1996年6月1日起执行。
城管监察中队的主要职责是按《黑龙江省城建监察规定》和对场区规划、工程建设、公用事业、场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章行为实施必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