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支边青年干部
第二节 支边青年干部
在1956年来农场的沂南支边青年中刘兴元、范瑞明、郑福余、孙延常、许丛增、孙振平、张子华等人曾担任生产队副队长、队长或党支部书记。
许振德,中共党员。曾任机务工人、生产队副队长、队长、政治指导员,农田基本建设队队长,建筑公司副经理,文化宫主任等职。
张维刚,中共党员。曾任电影队队长、基建科副科长等职。
在1959年来农场的莒县支边青年中杨竹、赵廷池、崔高、崔在吉、崔高成、于长江、王德恕、刘瑞武、辛玉举等人曾担任生产队副队长、队长、副厂长、厂长或党支部书记。
崔来忠,中共党员,政工师。曾任十三队驾驶员、民兵副队长、团支部书记、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二分场副场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荣获场先进工作者、模范党务工作者,总局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农牧渔业部农垦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陈宗武,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机务学员、统计员、会计、代理副政治指导员,粮食科科员兼统计,房产科副科长。荣获场先进工作者,总局清房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