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克山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克山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五日经克山农场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场以推行经济责任制为中心,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取得了明显效果,获得连续七年高产稳产、经营有利的成绩。但是,由于受“左”的思想和旧模式的束缚,改革的步伐还很慢,经营结构单一,经营层次单一的弱点越来越显得突出。在整个企业经营体制上还存在着妨碍生产力发展的弊病,广大职工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清醒的认识当前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解除抱残守缺、求稳怕乱、疑虑重重、惧怕变革的思想障碍,全场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改革的最前列,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勇于开拓,加快步伐,为增强企业活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国营农场做出贡献。
  一、兴办职工家庭农场
  兴办职工家庭农场,是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彻底解决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根本措施,把国营农场从僵化的模式中解脱出来,实行以职工家庭为经济实体、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使职工家庭农场的成员成为既是劳动者又是经营者,使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结合得更紧密,使大农业的优势与家庭经营的长处同时得以发挥,无疑将会大大增强农场的经济活力,沿着利国富民的方向发展。
  1、组合形式:职工家庭农场以单户家庭农场为主,联户家庭农场为辅。
  这两种家庭农场均可以实行机械代耕,也可实行自有自耕。
  2、经营类型:职工家庭农场可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园艺及其他副业生产,也可以从事加工、运输、贮藏、供销、饮食等专门服务业,还可一业为主兼营他业,逐步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3、土地承包:提倡相对集中,防止过于分散,具体办法是:
  (1)家庭农场田:以单户为单位,按所含职工平均土地数划分,具体做法是先定向分人,后以人均地,即把全队的人减去定向的人,把全队的地减去下列的“五田”,用剩下的人除剩下的地,得出相对平均面积。
  (2)机动田:按生产队的耕地面积计算留出10%,由生产队、分公司各按5%的比例经营,用于分公司和生产队的费用补贴,分公司的收入要做到收支两条线,分公司的分配部门,按编制人员计算,每人全年不超过2500元(含工资),剩余部分用于分公司积累,原分场精简下来的人员就近生产队承包土地。分公司要按下去的人数拨给该队家庭农场田。
  (3)宅基田:按每户两亩划分,每亩只收280元的农业税,不缴土地占用费和其它五项费用,总场场直单位职工不划给宅基田,原集中到总场的土地,承包给场直各单位的无生产项目的分离人员经营,土地占用费和其它六项费用按规定缴纳。
  (4)待业青年按所在生产队每个职工的50%承包土地,顶岗青年按所在单位职工对待,承包土地。
  (5)照顾田:职工少人口多,一个职工负担养5口人以上的增划给15亩。
  (6)饲料田:奶牛专业户15亩,养猪专业户25亩,饲料地数量一次固定十五年不变,每亩上缴土地占用费10元,外加六项费用93元(劳保费、管理费、农业税、教育费、福利费、育林费),3年上交不变。
  (7)各种非粮豆生产的专业户(包括农机专业户、家庭牧场、禽场、渔场、林场等)不给家庭农场田。
  (8)职工子女入伍,服役期间不给地,可以计算家庭人口。
  4、土地占用费指标:
  (1)土地占用费按前五年实际平均水平为基数,全场平均每亩为16元,指标三年不变。
  (2)土地占用费按地力条件,划分为三个等级,依土地级差系数缴纳。
  (3)家庭农场田、机动田、补贴田、照顾田、待业青年及顶岗青年划分的生产田,均缴土地占用费和六项费用每亩9.3元,其中:劳保费2.8元,管理费2元,农业税2.8元,教育费0.5元,福利费1元,育林费0.2元。
  5、土地轮作与种植
  土地的轮作方式,应以机械效能的发挥和现代化科学技术应用为前提,坚持大区轮作体系,换茬不换地,“远看一大片,近看有界限”。
  主要农作物的种植比例和产品上交必须按场统一指令性计划执行,但可允许家庭农场自由种植15%。主要粮豆计划产量指标,按计划面积计算,小麦亩产为2425公斤,大豆每亩为130公斤。
  为了协调农机专业户和家庭农场之间的关系,在生产经营上,可按配套农机具所能承担的面积,本着自愿组合统一平衡的原则,组成生产协作区,耕地区划分按协作区划分。
  协作区长负责生产协调,机械调配,劳力安排,协作区长的补贴由本协作区的区成员自行议定。
  6、农机具的经营:
  对农机具的经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转让代耕:将现有的农机具凡是能转让的,都转让给机务工人专业经营,实行代耕,自走康拜因不准转让给非自走康拜因手,转让出的农机具应按净值和机具状态以质论价,分期付款。
  代耕费:东方红拖拉机标准亩作业费135元。康拜因每亩作业费33元。另外,粮豆超产部分,按2、8分成,即家庭农场得80%,负责代耕的农机专业户得20%(东方红12%,康拜因8%),胶轮车运费每吨千米015元,手扶车运费每天18元,人工日资每日3元。
  (2)承包服务:凡属灌溉设备和大型收获机械,因造价高而不便转让,可以生产队为单位成立服务站,专门承包,有偿服务,按效益收费,有灌溉设备的生产队,可留一人负责管理、维修,每台喷灌机承担的喷灌面积为1500亩,受益分配按增产部分计算,生产队得60%,受益户得30%,设备承包者得10%,设备折旧费:设备使用就提,不使用就不提。
  (3)自购自营:家庭农场可按需要,自筹资金购置农机具,自营自用,代耕代运。
  7、家庭林场: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家庭营林场,现有的人工林权归农场所有,农场设林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由家庭林场经营承包,以林为主,多种经营,以副养主,以短养长,划给家庭林场一定数量的营林基地,由家庭林场经营,家庭林场承担造林、育林、护林任务。
  8、家庭牧场:农场现有的牲畜,包括役马、奶牛、母猪、绵羊、鸡鸭等,均作价转让给家庭牧场经营,家庭牧场的经营规模不限,转让的畜禽作价以一次付清为宜,赊欠者不得超过一年,畜舍及其它设备可一次转让,也可租赁使用,转让作价和租赁费的确定,可按净值或残值,以质论价,分期付款。维修费自理,农场畜牧公司将全面承担种畜繁育、配种、防疫、医疗、饲料调配、产品推销的有偿服务。
  9、家庭渔场:农场现有的养鱼投资由畜牧公司协同办理贷款,年终一次偿还,每万尾鱼供给混合精饲料五百市斤,每亩水面每年上交租金10元,水产品由农场的畜牧公司以平价收购,每亩水面交一等鱼30公斤,其它费用由家庭渔场自理。
  10、晒场改为原粮收购站,隶属生产队领导,在业务上由粮贸公司领导,各个晒场实行专业承包,有偿服务,专门经营原粮处理、经销和贮存,保管员、化验、麦场机械工、统计、警卫等5~6人组成,实行弹性的劳动组织形式。晒场原粮收购站的计费标准为每处理一吨商品粮豆收费11元,每经销一吨粮豆收费2元,计13元。各生产队麦场现在没有处理的粮食,仍由改革后的原粮收购站负责管理。
  11、种子由各生产队统一保管,统一供应。油料供应按车型核定供应标准,超过部分实行议价供应,零件领取实行转账,货款结算。12、农业离土、工业离岗的分离人员,三年内不收福利费、劳保费、管理费。13、各生产队可留一人作养路工,进行道路维修,养路工费用由交通科从收缴的养路费支付。
  二、改革工业管理体制
  改革的原则:农场工业企业全部实行放开经营,真正做到放开、放实、放活、放好。
  1、在经营形式上的改革,各企业可根据搞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因地制宜地采取转让式、租赁式、承包式。
  转让式:以户为主,家庭经营,定额上交,自负盈亏。
  租赁式:全民所有,集体经营,缴纳租金,自负盈亏。
  承包式:全民所有,独立核算,定额上交,自负盈亏。
  2、在干部制度上的改革,各企业要在坚持干部“四化”标准的前提下,实行大胆启用能人的原则,谁能干,就让谁干,可以优先原领导班子。具体产生的方式为任命式、选举式、自荐式、招聘式,不管采取哪种方式,都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3、在企业分配制度上的改革,在完成应上交总场的经济指标和留足企业各项费用的前提下,剩余部分搞分配,可打乱原工资级别,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工资、资金实行浮动制,多劳多得,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4、在企业职工录用制度上的改革,在保留原固定职工身份和级别的前提下,实行劳动合同制,对违犯规章制度者,企业有辞退权。
  5、在企业劳动组织、整顿和改革上,要按照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自愿组合的原则进行“点兵点将”、“定编定员”;分离出来的人员,本着积极扶持的原则,采取由企业负责安置和自找门路相结合的办法,寻找出路,可以搞养殖业、经商、运输、修理、加工等多种专业或兼业。
  6、在企业权力的改革上,本着“松绑”、“放权”的精神,扩大企业自主权,主要有民主选举厂长和自行组阁权,隶属干部任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择优录用职工和选聘技术人员权,对职工实行奖惩权;留成基金使用权;工资、资金分配权;自行确定福利待遇权;供产销经营决策权;拒绝不合理摊派和平调权。
  7、在企业发展生产资金的改革上,改变过去那种主要从总场获得的来源形式,可按照生产经营的需要,主要从企业内部集资或入股,也可与外部合资经营,集资的利息可按高于银行利息百分之二十以内的标准付息,入股的股金实行股金分红,合资经营按股资比例实行利润分成。
  8、放开经营的企业,单位的原有债权债务不变,历史包袱的处理和偿还,由企业主管部门从收缴上交利润和租赁费中统筹解决。
  9、固定资产转让变卖时,要按现值以质论价。
  10、固定资产租赁给个人或集体时,要签订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以及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租金的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11、租赁或承包期限,宜长不宜短,承包指标可以两年一调整,也可加递增率。
  三、改革商业经营体制
  1、成立商业中心统管全场商业经销活动,各零售商店,全部放开经营,其经营形式可分为两种:
  (1)总场商店、克山办事处商店实行全民所有,集体经营,定额上缴,自负盈亏的经营承包制。
  (2)各分场商店和总场商店所附属的饭店、照相、钟表修理、无线电修理全部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经营。
  2、无论采取哪种承包形式,根据历年经营水平、地理位置、占用国家资金、资产、年销售额等情况,有区别的收租赁费或上缴利润。
  3、总场商店、办事处商店主任由主管部门任命,分场商店由现任主任承担或招标选聘,领导班子由主任组阁报主管部门备案,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营项目等权利归商店自理,对多余人员由商店开辟新的服务项目自行安置。4、关于财产和资金问题,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属国家所有,按账面数额移交,所提折旧费按50%上缴主管部门,维修更新由商店自负,资金无偿使用,对历史财务“挂账”随后走,以后可从公积金中逐年核销,对残次商品按现值清点,与原值差可挂账。
  5、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主管部门统筹,各店按接交时职工人数上缴退休统筹保险金。
  6、商店内的部、组进行单独核算,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7、职工身份不变,原工资等级保留,实行浮动工资,按经营成果分配。8、实行公积金、公益金。
  四、改革教育管理体制
  1、成立教育中心,统管全场教育事业。
  2、全场各中小学领导干部逐步实行任期制,扩大学校自主权,做到责、权、利结合,先行试点,逐步铺开。
  3、全场中小学教师实行聘任制,由学校校长按教育部门制定的学校编制、教师标准进行聘任,实行教师聘任的学校,校长要对上级承担责任。这种办法也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4、中小学校的后勤部门和工作人员实行承包制和合同制,按企业办法管理,实行定编定员,精减和分离超编人员办家庭农场或自谋职业。5、合理布局全场中小学校网点。总场集中办普高,分片办初中,职高由分片办逐步过渡到集中办。小学由生产队办逐步过渡到分片办,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原地搞复式教学。
  6、增加智力投资,安排好补充经费。
  (1)用好上级定额补贴的部分经费,充分发挥其最大效益。
  (2)实行集资办法,按耕地面积计算,每亩每年提教育事业补贴费五角钱,耕地经营者交纳。
  (3)大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提倡各校兴办工厂、农场,场里要拨给一定数量的土地,用学校勤工俭学的收入来补贴一部分教育经费。
  五、改革医疗卫生管理体制
  1、由卫生科、医院、计划生育办、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组成卫生中心,统一管理全场医疗卫生事业,撤销分场卫生机构,充实生产队的医疗卫生人员。
  2、各医疗单位实行收费医疗,独立核算,总场按年度拨给适当数额的事业费补贴。对总场医院按定编人员工资的80%补贴,对生产队卫生员按定编人员工资的70%补贴。
  3、卫生中心分别与计划生育办、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签订经济合同,对无正当理由完不成合同指标的,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4、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各科主任、护士长及行政干部由院长任免,报卫生中心备案,各科(室)实行定编定员,多余人员由医院安置出路。
  5、本人自愿停薪留职者(包括医院和生产队卫生人员),凡符合开业条件的,经审查批准,允许开业,并给予适当支持。
  六、改革建筑业管理体制
  1、建筑公司实行全民所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场内工程承包实行工程预算大包干或平方米造价大包干。
  2、建筑公司同场计财科、物资公司分别签订投资合同和主要材料供应合同,独立在银行开户,供应不足的材料由公司自购解决。
  3、建筑公司对总场承包,各队对公司承包,分别签订经济合同。
  4、建筑公司实行一级核算,以队为单位,按工地或栋号包干,工资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办法。
  5、建筑公司应精简非生产人员,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安置多余人员。
  七、改革职工生活福利设施及待遇
  (一)改革职工住房出租制度,实行职工住宅公房自购,产权归己的办法,新建商品房按原值,原有住房按净值的50%比例折价出卖给职工,分期付款,对于只剩残值的房屋、账面值不准的房屋、原值不清的房屋可按其结构和状态合理作价,适当调整作价比例,对科技人员和干部可适当给予照顾。
  (二)改革口粮供应和粮油倒挂费的支付办法
  1、凡农场批准经营土地的家庭农场户和各类专业户,从1985年起,实行粮油倒挂自理。
  2、非家庭农场户和专业户,从1985年1月1日起按统一计费标准发给粮、油、肉、豆倒挂补贴,按供应人口的定量标准,由户主所在单位按月发给,凭证到粮食供应部门购成本价的成品粮油。所需费用由非生产支出项目列支。
  3、生产队的口粮发放由(原粮收购站)保管员兼,口粮运输费从生产队5%的机动地收入中解决。
  4、属于待加工口粮的粮豆由生产队统一保管,统一送总局粮食加工厂加工。加工厂负责原粮豆的短途运费。
  (三)改革职工医药费支付办法
  1、解放前老干部、工人和持场医务鉴定委员会发给公伤证书者,享受免费医疗,可凭医疗单位收据,在医疗中心会计室报销,未经批准,私自外购药者,一律不予报销。
  2、享受工资待遇的干部、工人的医药费,按每人每月应得数的70%计算发给本人,医药费自理;另30%上缴总场作为急、重、危病人医疗费补贴。
  3、凡不享受工资待遇者(家庭农场的职工、集体经营的职工、分离承包的职工)医药费自理,但每个职工必须按医药费比例提取百分之三十交给总场,作为发生急、重、危病时的医疗补贴。
  4、对有特殊情况的患者(患脑血管疾病、心血管疾病、严重外伤、癌症等),本人负担医药费确有困难者,需持就诊医院开据的诊断书或证明经卫生中心审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改革职工病假工资支付办法
  凡工龄满35年以上者按100%支付,满20年不足35年者按80%支付,满10年不足20年者按60%支付,10年以下者按40%支付。生产队中确属长期病号,经医院鉴定,可不分地,发给工资的60%,从劳保费中支付。
  (五)改革退职、退休待遇的支付办法
  建国前的老干部、老工人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他老、弱、病、残人员,采取包保结合的办法,适当照顾。退休劳保费改为统筹统付,即按全场退休人员及伤残人员所需费用,按全场职工养老金负担数计算分摊到各单位及家庭农场,统一收缴,统一支付,由总场工会管理使用,以解决苦乐不均和无人负担的矛盾。现年58岁、59岁,接近退休年龄,有严重疾病的老职工,要求退休,个人写申请,报总场批准,可以退休,不给地,这种情况严格掌握。
  (六)老干部、老工人因公、因病死亡,其遗属生活费用问题,由生产队评议,上报总场审批,责成信访办处理。其中:其遗属有劳动能力的,可划给50%的家庭农场田。
  八、改革机构简政放权
  农场的管理机构要从行政指挥型转为经营服务型。
  总场的管理机构在党委书记、场长、总工程师、总农艺师、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分设“四大系统”,即政工系统、行政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
  1、政工系统:包括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团委、工会等部门。
  2、行政系统:包括场办公室、生产技术办公室、经营管理办公室、农工商联合企业经理办公室、三电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等部门。
  3、经济系统:包括物资供应公司、粮油贸易公司、畜牧公司、种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工交公司、劳动服务公司、林业公司、商业贸易中心等部门。
  这些专业公司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4、社会系统:包括公安分局、法庭、武装部、卫生中心、教育中心、交通科、工商行政管理科、街道办等部门。
  撤销分场机构,分别设立农工商分公司和生产技术指导站,分公司配备经理、副经理各1人,会计、统计各1人,从事经销联营服务等业务,并承担总场委托的财务结算业务(包括物资经销户、通讯人员、退休人员等)。指导站配备站长1人,农业技术人员、机务技术人员各1人,从事农、机科技服务。另外,设一名粮食员,归粮贸公司领导,费用由总场粮贸公司支付。保留原分场畜牧技术人员和兽医所,归畜牧公司领导,兽医所设2人进行有偿服务,自负盈亏。一、二、四、五分公司设立物资经销户,其中:一分公司3人,二分公司、四分公司各设1人,五分公司设2人。三分场机构全部撤销、划归种子公司。农业生产队的职能,将逐步转变为技术指导、供应服务、财经决算。协调、平衡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后服务。生产队的干部按照“四化”要求,本着精干的原则,配备书记1人、队长1人、会计1人、统计兼出纳1人,经费支出标准按每人1500元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