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概述
岔林河农场位于小兴安岭南麓,松花江中游北岸,坐落在黑龙江省通河县境内,地理坐标为北纬46°04′至46°11′,东经128°51′至129°10′之间。第二作业区、第四作业区、第五作业区土地均与县属乡村土地相交,居于三站乡、祥顺乡界内。场部在哈萝公路 226公里处,东至通河县跃进泡养殖场,南与依山乡(松花江沿边)接壤,北与三站乡为邻,西抵新生总干渠,距通河县政府所在地通河镇14公里。
农场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 平均坡降在1/4 000左右。场部地区由南向北一般高度为海拔104~107米;北山最高为109米;一作业区最低为102米;二作业区海拔高度为115~118米;沿江四、五作业区为90~102米。
农场水资源丰富,岔林河(引渠)、大通河两条河流流经场区,片泡、鲫鱼泡、黑鱼泡、弹弓泡、淹死鬼泡分布场区。片泡是农场东部沼泽地中的一处自然泡沼,水草丰腴,常年积水,集水面积500万平方米,泡面200万平方米,泡底是由腐烂的漂垡形成的淤泥。这些泡泽经由防洪堤下坎,漫散后入松花江。洪涝年份,因松花江水倒流泛滥成灾,给农场带来很大危害。1991年,农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把片泡的治理开发作为实施“以稻治涝”的重点工程来抓,东部涝区资源被合理利用起来,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
场区地下水有两层,即表层地下水(潜水层)和深层地下水(承压水),储水量约 1.2亿立方米,年可开采量约为 1 140万立方米。从1991年起,大面积使用井水灌溉,潜水被利用起来。农场生活用水取地下水,浅水井水质不良,高氟缺碘,水质一般为碳酸盐水,pH值在7~9左右,总硬度为0.45~1.35毫克当量/升。从1983年起实施降氟改水工程,使用深水井(深120米以上),并采取多种改水措施,使饮用水质量得到改善。农场从1998~2005年间多次委托省市卫生防疫和环境监测权威单位检验水质,综合结论为水质良好,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的要求。
农场和通河地区一致,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季节差异明显,冬季漫长多雪,寒冷而干燥,多刮西北风和西风;夏季温热多雨而易涝, 多刮东南风和东风,风情变化很大,7级风常年6~7次,大部分发生在4~5月份。春秋气温多变,常年降雨量一般在400~700毫米之间,多集中在 7、8、9月份。依据通河县气象资料,近20多年气温明显转暖,1953~1983年统计,年平均气温为2.4℃,1984~2005年平均气温为2.9℃,2000年最高气温为35.6℃,2001年最低气温为-41.7℃,是一个特殊的年份。≥10℃有效年积温为2 600℃左右,比30年前提高100℃左右。全年日照在2 400~2 700小时之间,无霜期130~140天,2000年最高达 163天。一般年份初霜在9月20日左右,终霜在 4月25日~5月15日之间,1991、1993、1994、2000、2005各年初霜均来在10月份,其中2000年10月9日来初霜,11月10日封冻(比常年拖后5天),12月 3日气温高达 4℃,并且下起了小雨,出现农场有史以来同期来霜最晚、气温最高的一年。暖冬现象时常发生,气温逐年转暖。本场不利气候因素,一是春季风大,有时造成风灾;二是春旱秋涝,春季易造成土壤底墒不足,稻田灌水困难,秋季丰产难丰收。1984年开始,经过种植业结构调整,大面积恢复种植水稻之后,提高了抗灾能力,丰收有了一定把握。
农场土地总面积13.7万亩,其中耕地8万亩(包括沿江区),林地0.7万亩,水域面积0.96万亩,交通用地0.1万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0.5万亩,其余为未利用土地。土壤分为黑土、草甸土、白浆土、棕壤土、沼泽土五大类。其中黑土层理化性质良好,是全场最好的土壤,占总面积的29%;草甸土分布全场,占总面积的56%,是发展农业有潜力的土壤。
岔林河农场空气清新宜人,生态环境均衡协调,土质肥沃,自然资源丰富,发展农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经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证确认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农场生产的“靓粳牌”稻米、“岔绿牌”牛肉等农产品被农业部确定为《世界农业》红榜展示推广产品。
岔林河农场前身为通河县县营大通河农场,由通河县企业股建立,后移交通河县公安局管理。1953年2月,根据松江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决定,在大通河农场基础上组建五县(宾县、方正、巴彦、木兰、通河)联营劳改农场,隶属于省公安厅, 犯人改造由厅狱政处负责,生产经营由五个县公安局组成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时任通河县公安局局长范捷兼任主任。依据建场设计,农场开垦王家油坊地区,开渠引进岔林河水灌溉,“岔林河农场”场名应运而生。引渠工程于1954至1955年完成。扩建后的农场场部由大通河地区迁往王家油坊地区。1956年农场划归黑龙江省公安厅劳改工作局直接领导,由年初的“劳动改造管教大队”升格为黑龙江省第十劳动改造管教队(支队),对外称“岔林河农场”。1967年 9月,根据省革命委员会(1967)99号文件,对劳改布局进行调整,岔林河劳改农场建制被撤销。之后,农场隶属关系经历了一个多变时期,在短短的 5年中,先后为黑龙江省军区独立二师、通河县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三三八五部队、黑龙江省体育系统“五七”战校、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牧局所属。1972年底划归省农场局系统,先后归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绥化分局、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直属)、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领导。
1984年10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岔林河在内的省农场总局所属16个农场 (均系原劳改农场),交给省司法厅劳改局管理。1985年底,由于收监犯人减少, 省政府决定将这16个农场重新划回省农场总局,从1986年 1月开始,农场正式隶属于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1997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领导。
2005年,全场共设置25个单位,其中农业生产单位6个(均称作业区,2004年由生产队改设),工商服务和事业单位11个,上划单位8个,驻场单位4个;机关科室18个。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努力,岔林河农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为一个农、林、牧、副、渔综合发展的县处级国有农垦企业和具有政、社、企一体管理职能的小社会经济区域。从农场创立到2005年的53年间,农场的发展历程,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艰苦创业 初现兴旺阶段(1953~1967年)
初建劳改农场时期,老一代垦荒者汇集到这苍苍茫茫漫长严冬的荒凉之地,栉风沐雨,不畏惧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艰苦的生活条件,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依靠艰苦奋斗精神,书写了一章章壮美的创业诗篇。1953年初,从五个县抽调47名干部(其中共产党员21名),在通河县大通河农场的基础上筹建联营农场。当年,又相继调进各类人员 725人,当年开荒播种玉米、大豆等作物8 375亩,粮豆总产143.9万公斤,盈利 7.6万元。这是岔林河联营农场一个良好的起步。1954年,农场扩建,经过艰辛地勘测,精心地设计规划,艰苦地会战施工,到1955年底,在王家油坊地区开荒 7 500亩,修通了20公里长的新生总干引水灌渠及配套工程,建筑土坯拉合辫房23栋、5 000多平方米,修筑通往场外公路8公里,总场场部由大通河地区(今第二作业区)西迁到王家油坊(今场部),打下了农场开发建设的基础。1962年农作物总面积达到30 786亩,粮食总产量达到 379.5万公斤,上交商品粮70万公斤。农林牧副渔多种经济全面发展,开展了养畜、养禽、养蜂、养鱼、采伐、编织等项副业生产,开展了制米、榨油、白酒、啤酒、酱菜、肥皂、红砖、片瓦、泥盆、被服、机械修配等工业生产。劳改农场的15年中,经营亏损程度相对比较小,还有两年盈余。期间,坚持“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罪犯改造工作取得很大成绩,1960~1962年改造罪犯并刑满释放1 227名,其中 648名回到社会,543名留场就业。国民党将官赖三初、张佩侠等曾在农场接受改造。
二、隶属多变 曲折前进阶段(1968~1985年)
从1968年开始,农场隶属关系变更频繁,每一次改变都没能赶上新的发展机遇,而更多的是带来“穷折腾,折腾穷”的负面影响,造成人心浮动、生产受损的后果。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干扰,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处于动荡之中,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劳改农场体制刚调整时,全部犯人遣出,刑满就业人员全部遣送,农场劳动力大幅度减员,全场一线生产人员不足 200人,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连续多年处于低潮,粮食亩产徘徊在60公斤左右。几届领导班子为使农场摆脱困境费尽了心血,为谋求发展,上马了很多项目,办过制糖厂、制酒厂,养过鹅、黄牛、挽马,但由于经营机制等各方面原因,均未能收到预期效果,后均被迫下马。1972~1975年的4年中,累计经营亏损315.36万元,吃了155万公斤外调粮食。
1976年,农场划归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作重点向经济建设转移,农场领导把注意力放到粮食生产上来。1977~1980年,经省政府批准,在松花江北岸弹弓泡一带开荒 3万余亩,组建第八、第五两个生产队,其中第八生产队耕地18 000亩,是黑龙江垦区规划中的 100个机械化生产队之一。1980年,八队粮豆总产145.65万公斤,盈利15万元。是年,全场粮豆总产达到423.65万公斤, 比1967年增长1.5倍,达到建场以来的最高水平。但是进入80年代,松花江进入了丰水期,新建的两个生产队连年受灾,1980年遭受雪灾,1982年遭受虫灾,特别是1981年和1983年两次特大洪水,两度使五、八队遭受灭顶之灾,居民转移到场部地区重建家园,土地不得不暂时弃耕 (职工自发冒风险播种的,农场不列入计划播种面积)。受灾的4年,经营亏损额均超百万,其中1981年亏损 257万元,是建场以来的最低谷。这期间,农业生产规模收缩,发展暂时受到挫折,但是土地面积扩大了近6万亩,比原来面积增加1倍,自然资源丰富了,1982年,全场土地播种面积由1967年的17 637亩,增加到52 445亩,为以后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深化改革 全面发展阶段(1986~2005年)
从1986年开始,农场隶属关系和班子相对稳定,各项改革逐步深化,改革的重点是企业经营机制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两个方面。
农业是农场的主导产业,农业经营机制改革是全场改革的突破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场的改革首先是推行经济责任制,在分配形式上先后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浮动工资、产量工资、定额上交、盈亏包干等办法,在生产组织形式上采取生产队承包、班组(小队)承包、机组承包、农机结合联合承包等多种形式,并且逐步划小了核算单位。但是效果都不明显,没能真正解决“职工吃农场大锅饭、农场吃国家大锅饭”问题。1984年,全场有多种形式的承包组 279个,还试办了几个家庭农场。1985年,农场划归省司法厅劳改局一年,家庭农场继续运作磨合,全场 298台(套)农机具全部作价,以分期付款方式转让给职工个人。到1987年,家庭农场基本推进到位,全场共兴办家庭农场 532个,占农业经营组织形式的100%;1994年承包经营耕地4.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00%,基本实现“两自理”(生产费、生活费由职工自筹,农场不再垫支)、“四到户”(土地、农机、核算、盈亏到户)。此后, 家庭农场不断完善提高,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主体。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在垦区起步早,且发展平稳,没出现大的波折和反复。
1986年以后,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加快步伐。根据岔林河农场经营规模小、多年亏损的状况,管理局果断采取特殊措施,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87年 1月,原生产科科长车铁军被聘任为场长,与管局局长刘凤庭签订了为期4年的承包经营合同,当年经营亏损额下降到75万元(合同指标第一年亏损额80万元),较上年减亏46.5万元,超额完成承包经营指标。
1994年以后,遵照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农场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加大,关闭了乳品厂,改建成中药提取厂,后转为私营企业。对商店、修配厂、基建队等工商业单位实行租赁经营,对长期亏损的奶牛场和砖厂,分别实行国有民营和关停,解体了土方机械施工公司,对物资供应站(加油站)、电管站、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实行承包经营,对学校、 医院等事业单位实行费用包干或定额补贴。到2005年底, 工商运建服企业全部摘掉“公营”帽子,全场不再存在亏损单位。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实行聘(任)用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年薪制度,把风险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引入人事管理,管理人员责任感、使命感明显增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到位,实现了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保合一。在分配制度上,打破传统的“大锅饭”,收入能高能低,提高了职工生产积极性。1997年,农场成立电算中心,实行报账制,统一核算,统一合同管理,取消了基层单位在银行的账户,生产队只履行大农场派出机构职能,主要是生产服务和管理一些社会事务,各项改革措施逐步完善配套。
1997年 3月,农垦哈尔滨分局领导到农场现场办公,决定对农场实行委托经营。局长蔡柱良与受委托人康文豪场长在全场干部大会上签订了《委托经营合同书》,场级领导班子全员交纳风险抵押金,经营机制改革又进行了一次新的尝试。根据《哈分局企业经营者经营目标风险责任制实施办法》,2001~2005年对农场继续实行承包经营,分局局长张玉良与场长刘鹏分年度签订了经营目标责任状。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给农业企业的发展以极大的推动。全场职工在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把握改革与发展的机遇,利用国家扶贫政策的有利条件,在摆脱旧的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在种植业上,舍弃小麦,以水稻为主;在经济结构上,大力发展非国有制经济;在产业上抓土地开发,以粮食生产为主,下气力夯实农业基础,同时大力发展畜牧业。
1991年,农场作为黑龙江垦区25个贫困农场之一,被国家列为扶贫对象 (1986年已列为垦区贫困场)。农场把东部涝区(习惯称“片泡”)开发作为重点脱贫项目, 从1992年运作到1999年,东部涝区开发工程基本配套,完成泄洪渠道 8 860米,修筑涵洞24座,排水沟30条,共完成土方110万立方米,开发种植水稻10 050亩。2005年,全场水稻面积由1984年的3 300亩增加到28 500亩,成为主栽作物,场部地区种植业从麦豆转向适应低洼地的水稻作物,取得了“以稻治涝”的良好效果,实现了种植业的有效调整。四作业区和五作业区两个涝区经过治理,使2万亩弃耕地恢复了生产能力,主栽大豆。2005年全场土地播种面积稳定在4.9万亩。50多年间,农场粮食总产量不断增长,1955年为231.45万公斤,1965年为 151.1万公斤,1975年为164.25万公斤,1985年为303.5万公斤,1995年为1 176.5万公斤,2005年达到1 905.8万公斤,是1985年的 6.3倍。社会总产值由1984年的148.2万元提高到2005年的9 435.3万元。1993年农场大幅度减亏,1994~2005年连续盈利,经营利润总额为1 683万元,年平均盈利153万元。1996年,在全垦区104个农业企业经济效益(种植业亩利润、全口径亩利润、资金利用率、资本金利用率4项指标)排队中,岔林河农场综合名次列第 4位(1983年主要指标排队列在97位)。国有资产负债率由1991年的96%下降到1996年的48%,2005年又下降到31%。2004年,在全省垦区108个农牧场社会总产值、国内生产总值、农业产值、资产负债率等 8项综合指标排名中,岔林河农场列第20位,在哈分局中列第2位。
2001年至2005年,农场先后建设两处肉牛养殖小区,引进了先进的防疫检疫设备,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发展养牛的政策,使农场的肉牛养殖业得到迅速发展,并已粗具规模,2005年肉牛存栏达2 000头。
党的十五大明确了非国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推动了农场职工自营经济、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到2005年,全场从事非国有经济的总户数为 300户,占全场总户数的 23%,其中养殖专业(养牛、养猪、养禽、养獭兔、养鱼)75户,种植业25户,商业、饮食、加工、修理服务专业73户,运输专业28户,各种兼业户99户,总产值 580万元,占全场工农业总产值的17%。公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得到改变。
农业的振兴,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场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结合小康场、(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迅速配套,职工生产、生活、工作条件逐步改善,初步达到生产科学化、生活电气化、房屋砖瓦化、交通机动化、吃水标准化、通讯现代化、环境优美化。
学校教学条件不断改善,建起 2 500平方米教学楼一座,按国家一类学校标准装备了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电化教室和图书馆,投影仪配备到班级。1988年,农场实行集中办学。办学方向由应试教育逐步向素质教育转变。1994年,农场顺利地通过了国家两基 (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评估验收,农场被评为省级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学校先后获得省农垦总局和哈尔滨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称号。2001~2005年,农场又安排200万元投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学生宿舍、食堂楼1 510平方米,建设了电动校门和门卫室,更新接送学生的大客车,更新了许多教学设备,教学手段更加现代化。
1998年,农场投资68万元建筑了 726平方米的职工医院小二楼,扩建了二队卫生所,为职工提供了较好的就医条件。实施了降氟增碘的改水工程,水质符合饮用标准,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
从1995年开始,实施“康居工程”,投入资金94.6万元(包括红砖和松木杆折价),扶持职工建砖瓦结构住房,草房户只剩3%,危房全部被淘汰,出现了自建住宅楼的职工家庭。到2003年已有 2栋(6 000平方米)职工集资住宅楼落成,有80户居民入住,3号楼正在施工。全场住房面积由1984年的人均5.48平方米,增加到2005年的15.8平方米。
全场输电线路共有28公里,其中低压线17公里,高压线11公里,与通河县地区电网相接,1993年接通国电,结束了柴油机发电和间断供电的历史。2001年实施电网改造工程,供电及时,用电安全,保证了全场每年120万千瓦时的用电量。
通讯事业迅速发展。1984年以前场部有50门磁石电话交换机1台,只有1条对外通话线路,对外通讯较为困难。1992年建成一座微波塔,可与省农场总局直接通话;1995年与通河县程控电话并网,可以直拨国内外长途电话;1997年改为光缆通讯,2000年装机容量由512门增至1 024门。2001~2005年移动电话迅速发展,传呼机和公用磁卡电话逐渐被淘汰,移动电话用户迅速增加,有线电话进户率达到90%。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很快。两条农场自养公路与地方公路接通。1984年以前,农场有 1台龙江客车每天往返通河镇一次。1994年,开通了直达省城哈尔滨的大客车,两日一往返;1997年增设客车 1台,每日对开。到2005年各种客运车辆发展到18台,快捷、安全、方便、应时,基本满足了农场居民的出行需要。1999年与通河镇政府合作,改造了农场驻通河办事处,拆除旧房252平方米,新建楼房400平方米,改善了职工在通河的候车条件。2004年实施通乡公路工程,场北公路建成黑色路面;白色硬化路面已经启动,巷路将于2006年完工。货物运输能力不断增加,2005年全场共有货车39台,全年完成运输量7 900吨。
1995年,农场投资50万元,分别在场部和二队各建设一座有线电视台,可接收17套 (后发展到40套)电视节目和自办节目,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00%。
职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家庭农场固定资产不断增值。全场农机具总台(件)数由1983年刚转让时的298台(件),增加到2005年的2 367台(件)。职工家庭耐用消费品向高档方向发展,彩色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影碟机、微波炉、组合家具、摩托车、小汽车等,已成为时尚家用。2005年底,职工储蓄存款余额达人民币 2 000万元,比初设农业银行驻场办事处的1989年增加 150多倍。根据小城镇建设规划,鼓励职工建商业房,1996年,农贸市场扩大,形成商业一条街。到2003年,商服业实现了以楼房为主体。2005年在场北松树林地修建10万平方米公园一处,文化广场建设定于2006年施工。新办公楼主体工程已于2005年完工,翌年第二季度投入使用。小城镇建设快速发展,岔林河旧貌换新颜。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4‰以下。
经过多年艰苦努力,农场向垦区先进行列迈进。1994年农场党委首次被评为哈管局先进党委。之后,农场又连续多次获得分局级文明单位标兵、省农垦总局先进企业、总局先进党委、总局学习邓小平理论先进党委,黑龙江省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上级一些行业系统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农场发展变化的历史进程中,曾有过失败的教训,但更值得记录的还是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体会。
一、坚持改革方针是农场发展变化的强大动力。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完善各种产权制度,充分调动了企业经营者与职工自我发展的积极性,职工年自筹生产费 500多万元,走出了“垫支——亏损——挂账”恶性循环的怪圈。平均每户承包30亩地的规模分散、劳动密集的集约化生产格局,适合岔林河这样的人多地少小农场的现状。“一套机具两垧地,老婆孩子加电气”,职工安居乐业,农场走上了一个稳定发展阶段。
二、从实际出发,调整好产业结构,把农业放在经济发展的首位是农场发展变化的主要途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生产是社会的第一需求,而土地资源丰富又是农场的优势所在。有鉴于此,从1984年开始调整种植业结构,向粮食要效益。场部地区地势低洼,水资源丰富,但是涝灾严重,“以稻治涝”早就是劳改农场时期的成功实践,通过旱改水、涝区开发,水稻成为场部地区的主栽作物。沿江地区围堰垦殖先以种大田为主,比较效益稳定。同时,加大农业投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为农场发展特色经济创造了必要条件。
三、依靠科技进步是农场发展的重要措施。近10年来,农场以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农业为目标,把科学技术贯穿于农业生产全过程,成立农业服务中心,开展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一体化服务,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含量。水稻旱育稀植技术年年有创新,育苗由小棚发展到中棚,又发展到钢筋架大棚高台育苗。普及“三化”栽培技术,1998年开始,进一步规范种子管理,全场实现统一供应种子,高产优质水稻品种覆盖率在 95%以上。农业机械化是农场的一大特色,1959年就开始了田间机械作业。农机转让个人以后,家庭农场成为农机投入和经营主体,多元化投资加速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步伐,农机设备总动力由1984年的 6 315马力提高到2005年的13 773马力。作物耕、种、收、运、脱作业实现全程机械化。坚持了职工科技培训,科学种田水平逐年提高,水稻单产由1984年的128公斤、1991年的328公斤,提高到2005年的525公斤;2005年大豆单产达到150公斤,比1975年(20年前最高年份)的105公斤提高近百分之五十。
四、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农场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九五”期间,系统地实施了“素质工程”、“形象工程”、“细胞工程”、“基础工程”、“育人工程”、“热点工程”、“榜样工程”和“凝聚工程”等。坚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2000年,全场有 299户职工挂上“文明家庭”标志牌。农场环境优美,绿化是农场不断发展变化的亮点之一。以“艰苦奋斗、勇于开拓、顾全大局、无私奉献”为内涵的北大荒精神深入人心,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邹淑芬,全国学赖宁先进个人方琛红,黑龙江垦区劳动模范车铁军、康文豪、郑广江、周桂英,全省优秀教师于明水、李伟,省级卫生文明先进工作者刘印,省级优秀人民警察王忠印,省级抗洪标兵刘文焕,北大荒好职工标兵王德清、胡金秋,国家部级扶贫工作先进个人刘鹏和省级公路建设先进个人刘显和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农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党的优良作风,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整体功能作用越来越突出,1995年农场党委被评为黑龙江垦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场长兼党委书记康文豪(后任哈分局党委副书记)被评为先进个人。2003年场党委又一次被评为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凝聚工程”对于安定政治、稳定职工情绪、保证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五、各级领导的关怀重视是农场发展变化的必要条件。农场始终受到垦区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地方政府的支持,1988年总局党委书记刘成果(后任国家农业部副部长)率领总局计委主任魏克佳(后任农业部农垦局局长)、扶贫办主任赵峰(后任总局巡视员)来场视察后,农场被定为扶贫对象。从1991年开始,国家每年拨给一定扶贫资金(包括以工贷赈物资在内),使农场有了起死回生的机遇。王锡禄(后任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文举、申立国(后任黑龙江省副省长)、王玉林等历任总局党委书记、局长先后来场视察,对农场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孙勇才等总局其他党政工军领导也先后来场检查指导工作,扶贫办等总局各部门领导也多次深入农场,指导农场脱贫工作等。
岔林河农场是哈分局历届领导的工作重点,于春山(后任总局副局长)、董彬 (后任哈尔滨市副市长)、刘绍恒 (后任省劳动局副局长)、王有德、李忠、万利等前期领导多次到农场检查指导工作。1987年,哈管局党委书记戚卫东(后任农垦总局副局长)、局长刘凤庭 (后任局党委书记) 带领局领导班子到岔林河农场现场办公,决定对该场采取特殊政策,实行场长承包经营责任制。刘凤庭坚持多年到农场蹲点,每年平均来场不少于15次。现任分局党委书记蔡柱良、局长张玉良等领导特别注重岔林河领导班子建设,精心扶持农场脱贫,全面关心农场发展,朱锡光、李名毅、李彬生、明洪斌、王有国(后任农垦红兴隆分局党委书记)、阎树吉、褚宁国、康文豪等其他分局领导也都经常带领有关部门深入农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998年,农场遭遇特大洪水灾害,书记刘凤庭、局长蔡柱良、副局长李彬生率领有关部门人员始终战斗在岔林河抗洪抢险第一线,组织指挥抗洪抢险战斗,直至取得最后胜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垦事业,是农垦事业发展的有利大气候。农场扩充土地面积是省政府审批的。地方各级政府给农场发展建设创造了很多有利条件。近年来,农场与通河县和周边乡镇的睦邻友好关系进一步密切,历史遗留的土地边界争议在友好和谐的氛围中于2004年得到圆满解决。通河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有关部门单位对农垦事业发展给予多方面支持,国有农场的示范作用得以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场县共建和地域经济的发展。岔林河在垦区、在地方的威望和知名度也越来越高。
岔林河这片昔日荒野,经历53年的风风雨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历史性巨变。但是,由于农场底子薄,还没有形成雄厚的资金积累,职工收入还不稳定,要巩固取得的成效,才不至于返贫。岔林河人将乘胜前进,谋划新的战略举措,面向国际国内市场,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发挥资源优势,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加速向质量效益农业转变,加快建设现代化农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