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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内部转制

第二节 企业内部转制



                  第二节 企业内部转制
  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是历届农场领导人寻求的办场理念。场办工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建筑业不能不办,可是办了又是包袱,大小单位一律效益低下,究其原因有多方面,其中症结在于经营方式,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上的弊端,即干部坐着铁交椅,单位依赖着农场,职工端着铁饭碗,生产生活依赖公家,“大锅饭”严重影响企业与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场办工商运建服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势在必行。
  场办企业改革首先从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入手,以责、权、利统一为核心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从1982年已经开始试行。1982年全场普遍推行“定、包、奖”生产责任制。1983年实行班组承包,1984年至1986年实行定额上交,盈亏包干的经济责任制。1984年 8月,商店实行全民所有,集体经营,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经营形式,领导体制改党委委派制为招聘选举经理负责制。制砖厂也向个人发包,承包给原砖厂厂长徐本田,农场(甲方)代表王海场长与徐本田共同签订了 6年承包合同(实际1985年收回)。这是农场工商运建股企业放开经营的先例。
  1987年至1993年,随着农场实行场长承包经营责任制,场内企业也向以承包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方向发展。1988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92年又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垦区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方案,这些都为农场内部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个时期,场办企业主要是实行全民所有、个人承包、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定额上交、自负盈亏、超利分成等形式的承包制。1989年农场经营管理方案规定,超利部分(超过全员基本工资总额部分)按四、三、三分成,即40%做企业奖金及职工福利,30% 上缴,30%留做企业扩大再生产资金。1992年,农场经营管理方案规定:承包单位完成上缴利润指标,奖励承包人500元(由农场支付,比上年增发300元),副职及其他管理人员奖金由单位承包人制定,但不得高于承包人的70%(从各单位奖励基金中支付);超额完成利润,承包人奖金可得职工平均工资的 1~3倍,副职及管理人员的奖金不得高于承包人的 80%;完不成上缴利润,按亏损额的5%罚承包人和副职及管理人员,副职及管理人员的罚金不得高于承包人 70%。从1987年开始,修配厂、自来水公司、驻通河办事处承包给个人,砖厂招标发包给场外人员,基建队实行民主选举队长,支部书记由不脱产的工人担任。一些新的改革措施不断完善,承包经营机制使企业见到成效。但是,受计划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改革仍然没有到位,没有到边,工副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工资一律实行月薪制,执行标准工资,“大锅饭”的依赖思想仍然存在。
  1994年,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大了推进场办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力度。认真贯彻总局体改委下发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晰了产权关系,使场内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主体。对长期亏损的牛场,实行国有民营;对微利的基建队、修配厂、商店、砖厂,经过清产核资,确定固定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合理确定租金,全面实行个人承租,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彻底分离。
  1997年党的十五大再一次推动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农场对现有企业根据“一企一策”、“抓大放小”等精神,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再一次推进,使国有企业退出国有经营形式领域。
  兽医院转为个体经营,新生总干租赁给通河县水利局。1998年乳品厂转产为中药提取厂,接着转制,租赁给个人经营,向大公司挂靠,2001年卖出,成为私营企业。土方公司近年来设备老化,工程难找,效益不好,2001年将该单位撤消。
  对修配厂、基建工程队采取租壳卖瓤的形式。这两个单位规模小,固定资产数额也小,对现有的厂房和库房实行上打租金出租,把车床、电焊机、混凝土搅拌机、宁波车、跳板、大锯等所有设备和施工用品一次性作价转卖。
  米厂、物资供应站、加油站由于固定资产数额较大,实行租卖结合,以租起步,先租后卖,分阶段转让国有企业产权。具体是:米厂在粮食收购、保管、销售方面实行费用包干,在水稻加工方面实行设备和厂房租赁,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核定租金,农场按正常价格支付加工费,大米由农场负责处理和销售,承租人除加工农场水稻外,也可以对外加工,增加收入。
  物资供应站库房租赁给个人,库存机器零件、钢材、农业生产资料全部卖给承租人。承租人自己解决生产资金,农场不予垫付。加油站库房、加油机、油罐、油槽车租赁给个人。库存油料、卖给承租人,流动资金由承租人自己解决,农场不予垫付。2005年初,根据总局[2004]238号文件,加油站划转给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电业管理站、自来水管理站、有线电视台等直接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服务型单位,仍然实行大包干,承包人由农场聘任,费用年初一次性核定,人员定编和收费标准按有关法规执行,不得擅自用人和提高收费标准,实行以电养电、以水养水,盈亏自负。2005年 5月,电管站归口管理,划给佳木斯市电业局。
  工商运建服单位的历次改革都坚持了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公开、公正、公平,干部和职工都可以竞争和投标(在同等租金和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优先于原承包人),无论是租赁和买断都必须上打租金。二是由资产评估小组在改制过程中进行资产评估作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公开招标奠定基础,也对原经济责任人进行离任审计。三是改制后工商营业执照随之变更,同时不允许把富余人员推向农场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