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畜牧兽医
第三节 畜牧兽医
第三节 畜牧兽医
农场采取多种渠道充实畜牧技术力量。近10年从事畜牧(兽医)、渔业技术工作的共有12人,其中有从事本专业20年以上的老技术骨干5人(其中2人离岗从事个体养殖业),接收和选送代培后回场大中专毕业生 5人(其中1987、1991、1995年每年各选送10人到八一农垦大学代培),先后从场外招聘引进过3人。2005年,全场有畜牧兽医人员8人,其中中级职称3人。
为了适应养殖业发展需要,专业人员坚持钻研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如在饲料中添加5%小苏达,使奶牛产奶量提高了许多,还推广使用了盐化稻草、氨化稻草,指导养殖户改善饲养条件。1994年开始推广榨奶机榨奶,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产奶量,减少了奶牛乳房炎的发病率。
畜禽防疫、检疫是发展饲养业的关键问题,更是兽医人员的首要职责。多年来,全体兽医人员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规,坚持“防重于治”的方针,坚持每年1~2次深入养殖点和职工庭院,利用早晚走家串户开展工作,使畜禽防疫率达到100%。每年春秋两季对猪进行注射猪瘟、猪丹毒疫苗,家禽注射鸡瘟、禽霍乱疫苗。从1994年开始,对猪、奶牛、肉牛进行口蹄疫苗注射。1992年, 为贯彻农业部颁发的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农场印发了[1993] 1号文件,每年春秋两季对奶牛、黄牛进行布氏杆菌病、结核病检疫,平均每年奶牛布病检出阳性在0.5%,结核病检出阳性率1%,对进入农场辖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坚持进行检疫。
1994年3月,第三生产队职工家属区15头猪(其中9头仔猪,4头肥猪,2头母猪)发生口蹄疫,疫情是从周边农村购进仔猪带入的。口蹄疫属人畜共患传染病,对人畜危害极大。疫情发生后,全体兽医人员在哈分局畜牧处、防疫站的指导下,采取紧急果断措施,对患猪进行坚决捕杀,烧后深埋处理,并封锁了三队口蹄疫发生区,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