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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供应站

第二节 物资供应站


 
                   第二节 物资供应站
  从60年代开始,物资供应站(人们习惯叫“大库”)一直设在供销科,是科站合一单位,负责煤炭、木材、油料和农机配件、化肥、农药等各种生产物资的供应,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供应。计划经济时期,物资供应站实行统购统销、统购包销形式,大宗物资由上级调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生产资料的商品属性逐渐明确,冲破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禁区,把单一的计划调拨改为计划订购、优先订购、自由订购等多种形式,购销渠道也由单一国营变为物资部门、生产企业和其他经营组织的多渠道流通。80年代,生产物资统一固定由总局王岗物资供应站调拨,场内由物资供应站按计划供应。进入90年代,总局、分局及农场各级物资部门均不再是独一处买卖。1995至1997年由农场组织职工直接从延吉和依兰收获机等厂家购进插秧机200余台,不仅减掉了中间环节,而且保证了服务质量。个体农机配件、个体农杂商店、个体食杂店、个体粮油店遍布全场,除了化肥、农药和油料由供应站专营外,其他物资供应已经实现多元化,形成了社会化服务体系。
  1984至1986年,供销科(供应站)除科(站)领导外,还配有财会、计划、采购、保管、销售、后勤等人员,共20余人。多渠道、少环节、快流通的物资购销体制形成后,供销科作为一个中间环节完成了历史使命。为方便对外工作,1988年在供应站同时挂物资科牌子,滕福林、高云起先后任站长。1992年,以供应站为主体成立物资经销公司,高峻峰任经理。1995至2000年间,落实经营承包责任制,人员逐年减少。2000年加油站划出独立(2004年归回一年),供应站只设站长、副站长(兼报账员)、保管、销售、警卫等 5人,主要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秧盘、农机配件、煤炭等各种农用物资。根据农场规划,物资供应站办公室和营业室于2002年拆迁,迁往对过临街房,仓库拆除,迁至米厂库房里。
  2003年,物业公司设在供应站,负责楼区供热、设备维修、环境建设等各项管理工作。
  1977年,农场在依兰县香兰镇设办事处,大宗货物通过香兰火车站接收或发运。1989年10月,办事处撤销,同时撤销在香兰农业银行办事处账号。
             物资供应部门机构人员一览表(1984~2005年)
  表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