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加油站
第三节 加油站
第三节 加 油 站
1975年以前,油料供应由各队各单位自行安排,各种车辆都到通河县石油公司采购油料。1976年,物资供应站在场区北 0.5公里处(现松树林)建一个油库,同时从北京购进第一台油槽车,从此全场油料统一由供应站按计划供应。建库主要经办人员韩德经。办家庭农场以后,油料供应走向市场,建一个对内供应,对外开放(主要是垦区各场)的加油站是一个有利的决断。1988年 8月,经总局物资局燃料站同意,分局批复农场建设加油站,为方便车辆加油,站址选在哈萝公路226(+300)公里处(场北路与哈萝公路连接处右边)。7月,农场与三站达成兑换协议:三站二村将哈萝公路 228公里处道南,农场场北公路以东2.34公顷旱田地交给农场,农场将新生总干渠以南、 场三公路以北靠水田地西边划给三站三村相等的土地。1990年,建成库容400立方米加油站一座,总投资42万元,其中:主油库房12万元,副油库房2万元,油槽车库5万元,围墙3万元,电力、照明、防雷装置 8万元,30立方米油罐(4个)10万元。主办建设人为高云起。
加油站建成后,在有计划按分配标准供应平价油的同时,兼营议价燃油。1988至1990年,义务车工费收缴和养路费征收都增加在油价里,由供应站(加油站)负责收缴,油料销售形势很好(随旱涝年份增减),1990年前后为 400~500吨/年,1995年前后,农田水利工程多,销售油料600~700吨/年,1998年由于抗洪等因素,销售各种燃油900吨,1988至1990年稳定在500吨/年左右。1992年前后是经济效益最佳时期,平价、议价双轨运行,供应站年上缴利润指标16万元(其中油料占 50%)。1995年,利润随着平价油指标逐年减少而递减。1998年,适应国家对成品油流通体制的改革,垦区实行统一配制计划,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销售,对垦区成品油供应单位实行系统管理,加油站赚不到价差,完成承包指标的压力越来越大。2000年,加油站从物资供应站分离出去,独立经营,实行租赁制, 站长谢鹏云,配加油员、司机、更夫等6人,并设会计、现金各1人。2004年,加油站并回物资供应站。2005年3月,加油站固定资产无偿上划农垦商业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与农场脱勾。
1993年3月22日晚,加油站损失10号、—20号混合柴油13吨,价值2.7万元,警卫人员被辞退,站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