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房产管理 第四节 房产管理
建场初期,职工住宅是小马架子,60~70年代住拉和辫土草房,80年代住砖房,90年代出现了居民楼,居住条件日臻优化。2000年,全场有房屋面积 83 033.90平方米,其中公共设施用房24 189.10平方米,职工住宅58 844.80平方米。2001年至2005年间,农场兴建两栋职工集资楼,全场房屋面积增加到89 580.81平方米(新办公楼未迁入,未列入面积)。
一、房改
1984年以前,职工住房是一项福利事业,公建私住,私有房极少。农场成立房产管理委员会,由工会或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并设维修队,常年专业维修住房。限于农场经济状况,职工逐年增加,公房老化现象严重等问题,住房调配工作难度越来越大。1983年,农场在场区东部家属园田地上建起5栋(每栋250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1984年装修后分配给农场无房职工户,是农场最后一次分房。
1984年,根据国发[1984]140号文件精神, 开始酝酿住房制度改革。1984年秋季,沿江五、八两个生产队因松花江洪泛,全体居民撤回到场部重建家园,农场采取自建公助办法,建房安置灾民,建成五、八队家属区。1985年 1月,在农场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了《现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拟将职工居住的公房按净值的 50%转让给个人。由于农场隶属关系变更等原因,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几经修改(省劳改局不同意干部住房转让)。1984至1986年存在个人建房、自建公助和建房腾出来的公房再分配等多种住房形式,是房改的过渡时期。
1987年初,房改方案正式实施,全场转让住房92栋17 681.12平方米,其中一等房47.00元/平方米,二等房39.00元/平方米,三等房30.50元/平方米,四等房 21.00元/平方米,五等房15.00元/平方米。4栋淘汰房按1~6元/平方米处理。全场职工住房作价110万元,还款时间为5年。从此,房产实现私有化,农场结束了传统的福利分房的历史。
二、康居工程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党委把住房作为实现小康标准的硬件来抓。从1994年开始实施“康居工程”,制定了《小康队建设及实施方案》(场发10号文件),以优惠政策扶持职工建房:职工符合建房条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平方米,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农场扶持红砖 3万块,每块砖补贴0.12元(砖价的三分之二),并给10棵松木杆;扩建住房面积,每平方米按上述优惠价扶持红砖400块。建楼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者扶持红砖 6万块,农场划拨两处好地作为新房区。1995年,对小康建设重点第二生产队给予一年特殊政策,即上述物资标准全费免收。2001年,农场决定拆除危房商店,建起首栋住宅楼,2003年根据职工要求,农场又决定兴建2号住宅楼。2004年底,农场已有82户居民住进了楼房。
1995年,职工住宅总面积为46 464.78平方米,1996年39户新建房3 130.6平方米,10户接房375.47平方米,1997年建房800平方米,1999年,住宅面积达到54 297.87平方米,2000年住宅面积为58 844.8平方米,2001~2003年新增楼房面积 6 034平方米,2005年全场住宅总面积为 64 878.8平方米,人均住房15.5平方米。比1987年转让时增加30 983.66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比1984年的5.48平方米增加10.02平方米。
三、管理
规划是房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公房时期,农场办公室是实际上的规划部门,具体管理房产工作。职工住房分配由工会牵头,财务等部门参加研究审定。1987年成立街道委员会,管理房产是其职责之一。1988年成立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场区小城镇建设规划,主要是审批建房地点。规划组织由 1名场领导牵头,由办公室、建设、土地(房产)、供电、供水等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并随着人员变动进行调整。规划办先后设在办公室、服务公司、文明办(社区办)。
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以后出现了享受 80%折价待遇的房屋高价出售(当时应视为有限产权),且原转让款有的未交清。针对这些问题,1988年农场发文规定:出售转让给个人的房屋要合理作价,不能卖给无场内户口的居民户,必须向服务公司交纳转让时原价5%的优惠款和总价5%的管理费后方可出售,并在出售房时一次交清尚欠的转让款。
1991年,服务公司改组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房产工作留在文明办,由李明祥负责。1992年,成立土地房产科,郭海波任科长,李明祥仍然管理房产。根据管局建委要求,开展了房产调查建档登记工作。1994年,职代会通过了《房产管理办法》,管理走上规范化,在全场核发了全国统一式样的房屋所有权证。
1996年,房产科独立设置(后与建设科、工业科、环保科合并),李明祥任科长。1997年,对公有(闲置)房屋租赁出台了《暂行规定》。1999年,依据总局文件精神,农场房产换证权统一由管局房产处管理,830多户居民领到了局发新房照。到2005年,居民持照的已有901户。
房屋面积统计表(2005年)
表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