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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一节 概况



                   第一节 概  况
  一、职工自营经济
  自营经济主要分布在种植业、养殖业等领域,是在庭院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86年以前,农场按人分园田地(也称自留地),每人 3分地,生产队职工在队里分,场直职工分在办公室前边最好的一块地上。1987年,每口人按 1分地标准重分园田地,1991年农场取消自留地,场直自留地分给养殖户做饲料地,这也是扶持养殖专业户的一项措施。但是,房前屋后还是种植蔬菜、养殖畜禽的有利土地资源。这一时期,庭院经济的特点体现为“五自”,即在每个自家的房前屋后,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自发地开展生产活动,采取自由的发展形式,生产自用的产品。当然有的产品也参加了流通,属于创造效益的一种经济活动。兴办家庭农场,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庭院经济发展,1984年以后出现了庭院奶牛户、家庭养鱼场、养鸡场,庭院经济向商品化、专业化迈进,孕育着异军突起的新的经济形式。
  1988年开始进入引导发展阶段。当年,总局党委召开发展自营经济工作会议,1989年又在庆阳农场召开了庭院经济现场会,至1992年,垦区多次召开发展自营经济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出台政策,为农场发展非国有经济指明方向,注入动力。1993年以后,传统的庭院经济发生从量到质的嬗变,登上农场经济舞台,成为致富百姓的商品性、开发性的职工自营经济。自1988年开始发展到2005年,职工自营经济总产值由20多万元发展到160万元,增长8倍;纯收入由10万元发展到160万元,增长16倍;从业户数由150户增加到250户(其中包括兼职业120户),增长百分之六十。2003至2005年, 职工自营经济发展较快,到2005年自营经济从业户数已达300户,占全场总户数的23%。自营经济产值580万元,占全场工农业总产值的17%,经营利润245万元,从业人均收入4 080元。
  二、个体私营经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邓小平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的相继召开,个体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明确。农场在“八五”规划发展庭院经济的基础上,又编制了“九五”和“十五”规划,引导非国有经济快速全面发展,其特点是速度快,行业齐全,专业户多。1983年,农场有个体工商业户32户,注册资金、产值少,利润微薄。2005年,个体经济户发展到 112户,行业齐全,从业广泛,从20年前的小餐馆、小修理、小零售,逐步把发展领域拓宽到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建筑业、商业、加工业、交通运输业、修理业和社会服务的美发、洗浴、文化娱乐等多种行业。从业人员也由初始阶段的以职工家属、待业青年和社会闲散人员为主体,扩大到农业富余人员、主动“下海”的干部、未受聘的毕业学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多层次人员,并由兼业、副业逐步向专业化转变,年获得纯利润万元以上者超过百户,是1983年以前所未有的。
  2001年,中药提取厂固定资产转卖给职工联合体,成为农场地域第一家股份制私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