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人事
第一节 机构人事
第一节 机构人事
劳改农场初期,由政工科管理劳动人事工作。1963年前后,劳动工资科科长张闻。农场局管理时的1973年成立劳动工资科,与管局劳资处对口,工人与干部的管理分开,劳资部门主要管理工人的调配、劳动定额、工资、劳保福利、安全生产。1980~1984年,负责生产责任制工作(1985年交给新设机构体改办)。农场局时期劳资科第一任科长王俭,1984~1985年范忠文任科长,1988年孟庆山任劳动人事科科长,1989年王臻任劳动人事科副科长(主持工作)。1990年人事管理交回组织部门,劳资科还是工人的劳动管理。1985~1998年陈维刚先后任副科长、科长,1996年刘韬任副科长,1999~2005年王德晶、刘韬先后任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