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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商

第一节 工商



                   第一节 工商
  为加强个体工商业户管理,适应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农场于1984年成立工商物价管理科,刻制了“黑龙江省岔林河农场工商科”和“黑龙江省岔林河农场物价科”两枚公章,办公与相关管理部门合署,只设一名管理人员。1987年,工商科独立建制。1989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更名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农垦工商局岔林河分局”,下辖物价检查所,属于条块双重管理部门,人员工资由农场支付。1993年,人员档案送交哈农垦工商局管理。1996年6月,根据黑垦局170号文件,工商物价在垦区实行系统管理,工作、人事、财务正式上收,农场设工商物价分局,属于政府派出机构。1999年,岔林河分局改为工商所,隶属于农垦哈尔滨工商物价分局。
  每年 4月,对已登记的企业进行年审,主要审查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负责人等项目。不定期地开展工商物价检查,清理并废除不合理收费项目,及时为个体工商业户核发换发营业执照和收费许可证。为乳品厂、粮米加工厂等单位申请了商标注册。1996年,协调地方工商部门给乳品厂办理了物价信得过单位,通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洪均带领县有关部门为乳品厂挂上了“质量信得过”的牌匾,增强了企业知名度。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并组织职工群众学习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农贸市场,为繁荣农场经济发挥着服务、引导、管理和保驾护航的作用。
  1984年以来,先后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有:采石场、通河办事处、办事处饭店、粮食加工厂、砖厂、麦芽厂、乳品厂、职工商店、土方机械施工公司、基建队、修配厂、电管站、供应站、加油站、自来水站。私营企业 1户:岔林河中药提取厂。个体工商业户不断发生开业、歇业、停业问题,随意性很大,是管理的难点。2005年全场个体工商业注册户由1984年的35户发展到80户(不包括文化娱乐场所和农机服务户)。其中商业27户,服务业 7户,饮食业16户,修理业8户,工业、手工业6户,运输业16户。
         个体工商业户(包括已歇业、停业者)一览表(1998~2005年)
  表3—11


  
  
  续表3—11


  
  
  续表3—11


 
  续表3—11


   
  注:不包括场外人员挂户运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