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劳改农场时期设分场(大队),农场实行总场(支队)、分场(大队)、生产队(中队)三级管理。有管教科,下辖派出所,有武装警察队,没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农场局管辖以后,实行场队两级管理,1997年开始实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管理机构常有变化,陆续增设了工商行政、法庭、土地、林政、水政、种子管理、环保、交通、民政等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保等事业单位。经历了“精减——增加——精减”的循环过程。1984年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本着减少层次,方便管理,精简人员,提高效率的原则,将原来组织部、宣传部合并为政治部;将教育、卫生工作分别并到中心校、职工医院,实行科校、科院合一;将原来的计财科、劳资科、行政办公室合并为经理办公室;将原来的生产科、农机科、基建科合并成立农机公司;将原来的工商科、供销科合并成立工商服务公司, 使生产指挥性科室和经营管理联系起来; 撤销园艺队和四队(大集体青年队)。机构合并后,全场管理人员由191人减少到 145人,精减25%。机关成立一个调研室(编外的),安排虚职的50岁以上的干部开展调研活动。设立政策研究室。
1985年,基层设5个公司,5个生产队更名为管理区(如原第八生产队改称四管区);撤销调研室,人员安排实职岗位。1986年,恢复生产队建制;单位增加了湛江土方机械施工公司;成立计划生育办(隶属卫生科);成立水利科;成立商业科。1987年,撤销科研站,组建第六生产队;撤销服务队,设立街道委员会;成立项目办(1994年并入计财科)。1988年,增建麦芽厂;汽车队解体。以精简、统一、效能为目的,是科室设置格局特殊变动的一年:审计并到政治处;房产和通讯广播并到办公室;成立文教卫生科;成立劳动人事科,统管劳资、人事、干部管理、老干部、安全生产、政策研究等项工作;群团部门合并,共青团、武装部合并到工会。工会下设生活服务公司,管理电管站、自来水、大客车、街道、“双退”职工等各项工作。武装部搞以劳养武,办柳编厂、草袋厂等经济实体。1989年,设多种经营办(1992年并到工会);成立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建成乳品厂(1998年转产中药提取厂)。1991年,建牛队,隶属畜牧公司;撤销水利队,建立农建队(1994年撤销)。1994年,设民政局(与精神文明办合署办公)。1995年,建电视台(1998年至2005年先后隶属宣传部、电管站,后独立设置)。1996年,在文明办基础上成立社区(不增加人员)。1997年,增建第七生产队,2000年合并到第三生产队。
1998年,根据分局党委部署,在分局庆阳农场现场会的推动下,全场进行一次精减机构和人员的改革,干部岗位人员得到有效控制。2001年,社保局与劳资科分设,社保局实行垂直管理。2003年电管站划归地方管理。
2004年2月,根据分局要求,全场再一次进行机构和人员的改革。根据黑垦发[2003]6号和哈垦发[2003]16号文件,农场6个生产队改为6个作业区。本年成立司法所。
2005年,基层设置17个单位,机关设置17个科室,还有8个上划单位,4个驻场单位。具体设置情况如下图:
农场机构设置示意图(1985年)
农场机构设置示意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