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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场长

第二节 场长



                   第二节 场  长
  农场领导体制经历多次变革,生产行政工作由场长全权负责的地位是始终的。场长是农场的法人代表,副场长作为助手分管一个方面的工作。
  1984年,王海任场长(1985年调往通河县);1985年,李太雨任场长、支队长 (1986年改任党委书记);1986年, 由副场长杨福柱主持行政工作。1987年,实行场长承包经营责任制,场长、副场长实行聘任,车铁军任场长(1991年滚动承包,进入第二轮承包期);1992年,康文豪任场长,1994年至2000年,党政设一职,场长、党委书记由康文豪一人担任。2001年,康文豪调任分局纪委书记,农场党委未配正职,刘鹏任场长、党委第一副书记,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副场长变动情况;1984年,李太雨(1985年任支队长)、杨福柱(1984年10月提任,1986年2月调往永丰劳改支队)。1986年,严国定(1987年改任党委副书记)。1987年, 经承包场长提名、管局党委批准, 聘任陈学文(1991年调往七台河矿务局)、王巨武(1994年改任工会主席、1996年带职承包土方施工公司)、李洪英(1989.9~1993.12)、康文豪(1991.4~1992.2)为副场长。经场长康文豪提名,刘文焕(1993.3~2005.3)、高俊峰(1995.3~1998.9)、王次印(1996年9月调入至2000年9月退养)、刘鹏(1998年8月)等先后受聘为副场长。1995年1月至1996年12月,总局实施百名干部下场工程,派省农垦科学院肖志强来场任科技副场长,届满返回原单位。2001年,经场长刘鹏提名、分局党委批准,聘任杨维庆(2005年 3月改任副书记)、刘文焕(2005年3月退养)、吴国忠(2002年)为副场长。
  2005年,农场党政班子只有4人(其中场长、党委副书记、副场长、党委委员各1人),其成员工作分工情况:
  党委第一副书记、场长刘鹏主持党政全面工作,直接管理财务、劳资、社会保险和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联系通河县人大常委会。
  党委副书记杨维庆协助党委第一副书记刘鹏抓机关常务工作,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卫生、法制、统战,非国有经济、民政、组织、人事、老干部、信访、工业、工商物价、房产、电力、通讯、史志、关心下一代等项工作;分管纪检委(监察科)、社区、组织部(人事科)、宣传部、团委、工会(非国有经济办公室、小康办)、派出所、法庭办案组、司法所、民政局、居民委员会、规划办、学校、医院 (计划生育办、卫生防疫站)、办公室(体改办、信访办)、工业科(建设、房产、 技术监督、环保)、工商所、电管站、电视台、修配厂、邮政代办所。完成第一副书记、场长交办事宜。
  党委委员、副场长吴国忠协助场长抓农业、农机、林业、水利、土地、交通、科技、粮食、物资、外经贸、畜牧、动植物防检疫工作和武装工作;分管一、二、三、四、五、六作业区、农业中心(种子站)、农机科、米厂、物资供应站、水利施工队、自来水公司、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畜牧科、兽医院。完成场长交办事宜。
  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崔德福协助党委副书记杨维庆抓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做好组织干部、人事、老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