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机构
  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历经 3次换届选举,第一届纪委是1983年组成的,先后由刘秀峰、严定国兼任书记,其间刘金贵曾代理书记。第二届纪委产生于1989年,党委副书记严国定兼任纪委书记,崔德福任副书记,李洪英、刘金贵、王臻为委员。第三届纪委是1997年的农场第八届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由王德晶、白金荣、刘金贵、高元喜、崔德福 5人组成,刘金贵任纪委书记(兼),高元喜任副书记。第八届党代会以后,由分局党委委托,高俊峰、高元喜、杨维庆先后任(或兼)纪委书记。
  在上级纪检委和监察机关明令合署办公之前,农场纪委监察已在事实上成为合署办公机构,全场管理岗位非党人员违纪统由纪委查办,1992年农场人事监察科与纪检委正式合署办公,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更加明确。纪检监察人员与组织、宣传等政治处人员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查处各类案件。
             纪检委人事变动情况一览表(1984~2005年)
  表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