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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妇女儿少工作

第四节 妇女儿少工作



                  第四节 妇女儿少工作
  自1979年恢复工会组织以后,工会一直设有女职工委员会,管理全场妇女儿童少年工作。1984至1991年,工会女工专职干部(女工部长或女职工委员会常务主任)由李秀艳担任。1987至1989年期间,女工办公室设在工会下辖单位街道委员会(生活服务公司),1992年,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李洪英(副场长)兼任,副主任李秀艳,委员有陈淑芹、高芳、谢云霞、刘凤兰、李月环,分会设女工委员。1995至2003年白金荣任工会副主席兼女工主任。2004至2005年,郑艳玲任主任。女工委在组织全场妇女参加“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等各项竞赛活动中,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妇幼保健、街道卫生等精神文明各项工作,发动女工搞好庭院经济,在生产中发挥“半边天”作用,在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每年结合庆祝“三八”妇女节搞一次表彰活动,宣传推广“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女能人”、“女强人”在改革、建设、振兴农场中做出的贡献和经验。1984年至2005年期间,农场先后有100多名各行各业女职工获得分局以上荣誉称号。
  1984年,在工会儿少委员会的领导下和教育部门的配合下,农场狠抓了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对保育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开展幼儿智力竞赛和第二届小小运动会等有益活动。园所设备和管理达到一定标准水平,被管局授予先进幼儿园称号。实行承包以后,幼儿园并到学校办学前班,环境和教育质量更有保证,托儿所由个人办,分散到一些家庭,幼托工作管理淡化。女工委每年配合卫生、计划生育部门对妇女病进行一次普查工作,组织女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