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队伍 第一节 机构队伍
一、机构
公安司法和武装部门经历几次机构合并,1985年和1987年两次合并组成政法办,1990~1991年再度合并,1993年成立政府职能办,公安、法庭、土地、房产等政府部门合署办公。几次合署均由法庭庭长王希良任主任,其他行业领导任副主任。机构合并后干警兼法警,有利于协调合作、精减人员,但是,对外仍然是各自挂牌,各行其职。1994年以后,政法各单位均独立设置。
1994至1995年6月,设哈垦公安局岔林河公安分局,1995年7月,黑龙江垦区公安体制改革,对内改称“垦区公安局哈垦公安分局岔林河派出所”。公安业务属于系统与地方双重领导体制,1995年以前挂牌是“通河县公安局岔林河农场分局”。劳改农场时期称“通河县公安局王家油坊派出所”。
二、队伍
政法是一个比较稳定的队伍,公安人员始终保持在10人左右,其中警察编制不超过 8人,法庭人员2~4人。从严治警是政法队伍建设一贯坚持的方针。通过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和集中整顿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2003年贯彻公安部规范民警“五条禁令”,干警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截止2005年,农场公安分局获得垦区公安局以上嘉奖13次,其中,1998年被省政法委授予“学东莱创人民满意”达标单位,1999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学东莱创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先进单位,曾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全体干警分别受到过垦区公安局以上嘉奖,其中分局长王忠印1998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副科级侦察员张德润于2000年被省公安厅授予户政战线优秀责任区民警称号。2003年和2004年,在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岗位目标考核和业务等级评定中被评为三级派出所。在全国公安系统开展的“大练兵”活动中,垦区公安局在北安组织教官培训班,在进行全面考核时,岔林河派出所的成绩名列哈局7个所之首。
根据《警衔条例》及省公安厅政法部首次评定授予警衔的标准,于1996年 6月经省公安厅批准,授予王忠印为二级警督,郭景芳为三级警督,张德润、王桂香为一级警司,王威为二级警司,唐先伟为三级警司。
1999年12月,根据省黑人联字[1998]57号文件精神,经省人事厅批准,王忠印、郭景芳、陈振伟、唐先伟、张德润、王桂香、王威、吕成、韩德生、高俊屹、于伯秋等人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1998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衣国臣为一级法官,高洪民为二级法官,同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证书。2002年10月31日,高洪民晋升为一级法官。
政法各单位领导任职一览表(1984~2005年)
表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