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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

第五节 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



               第五节 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
  1997至1999年期间,农场有34人习练“法轮功”。为把这部分职工群众从邪教中解脱出来,按中央要求和上级部署,农场于1999年12月 1日成立了处理“法轮功”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机构“615”办公室(后改为610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主任由王忠印兼任,负责处理“法轮功”问题日常工作。自1999年12月至2000年 3月,开办了两期学习班,收缴了习练人员练功书刊、物品计8类39种,其中各类书刊168本,挂图、条幅(大小)10套60张,练功磁带131盒,录像带5盘,宣传品2000余张,徽章17枚,各种信函、公告、通知、文件32件,学员调查表6份。
  在同“法轮功”斗争中,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方针政策,以教育大多数为主,领导成员亲自包、保、教“法轮功”重点人员,全场成立了34个共60人组成的包、保、教队伍,有工作制度和具体措施, 使教育转化工作比较彻底, 从国家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以后,未发现继续习练者,未发生聚众闹事、上访等反弹问题。2001年,农场被总局授予垦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