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婚姻家庭 第五节 婚姻家庭
一、婚姻
自90年代以来,人口的婚姻状况出现了新的动向,主要是早恋、早婚(不够最低合法年龄)及未婚先孕。离婚人口和单亲家庭比例上升,1995年离婚24人,2000年离婚34人,2005年有49人办理离婚手续(其中 1人户籍不在农场),占总人口的1%。甚至出现婚外私奔和殉情现象。但是,稳定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代代相传,是不可改变的主流。
人口婚姻状况统计表(2005年)
表6—11
二、家庭
农场常住居民户在平稳中增加,从1984年的 916户,增加到2005年1 311户,22年增加395户,平均年增18户。家庭规模不断小型化,在现代生活方式的作用下,青年人愿意离开父母独立生活,老年人也愿意过清净生活,尤其是住房条件的改善,大家分化成小家庭,已成为必然趋势。
居民户数统计表(1984~2005年)
表6—12
2000年和2005年家庭类型对照表
表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