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要措施
第二节 主要措施
第二节 主要措施
多年来,农场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三为主”)的方针,坚持推行孕前管理,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一)建立组织机构,坚持形成有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网络。计划生育一直是农场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委书记场长一人兼时是副书记或工会主席具体抓,各基层生产队(单位),由主要领导亲自抓,配备兼职计划生育宣传员协助做具体工作。农场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场党委领导下担负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指挥、决策责任,下设办公室,办理日常具体业务。局、场、队宣传员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把计划生育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这种行政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定式被延续下来。自1984年以来,分管计划生育的农场领导先后是刘秀峰(1984年),王希林(1985至1986年),严国定(1987至1993年),刘金贵(1994至1998年),高俊峰(1999至2000年), 高元喜(1999至2000年兼主任)。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有杜淑清(1984至1986年),潘斯兰(1987年 8月至1990年),张希武(1986年10月至1998年)兼任主任,高芳(1990年至1999年,1998年任副主任),刘印(2001至2003年兼任主任),廖昭红(1999至2005年,2000年任副主任)。
1994年,计划生育办公室与民政局、街道办(下设居民委)合署办公,居委会主任是宣传员。1999年,全场划分 8个小区,每个小区设一名专职宣传员,计划生育系统网络化。农场计划生育按有关条例规定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所以多年来是通河县和农垦系统双重管理,报表也是向两个方面呈报(县是月报,分局是季度报)。2005年开始,县改为季报,分局改为半年一报。1996年以后,经协调通河县将二胎生育审批权交给农垦,地方管辖逐渐淡化,但避孕药具一直为农场无偿提供,垦区内部管理为主始终如一。
(二)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转变职工群众生育观念,努力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觉避孕,把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宣传教育是围绕国家和地方各项法律法规开展的。20世纪70年代初,宣传的主要内容是“一对夫妻两个孩,生育间隔四五年”,树立计划生育光荣的社会风尚,说服已生育两个孩子的妇女做绝育手术(包括男扎,农场男扎两例)。1980年,全场掀起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一封公开信》为内容的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1985年初,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继续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 切实改进以农村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通知》,农村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内容,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宣传教育。1990年,宣传贯彻《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结合“九·二五”党中央公开信发表10周年和世界人口日,开展了以人口形式、生育政策、婚育知识为内容的“生命知识三大讲”活动。1991年至1993年,根据农垦总局 7号文件精神,宣传贯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994年开始,宣传贯彻新的《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黑龙江省也发布了新的计划生育条例,农场把这些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利用电视台、宣传车,开动一切宣传工具大造声势,计划生育干部深入居民小区,同广大育龄群众面对面学习《决定》与《条例》,计生办以“婚育新风进万家”“计划生育十光荣”“关爱女孩、关心未来”为主题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涌现了姚兰、倪中英等一批积极分子,多次受到表彰。
春节是怀孕的高峰期,也是计划生育宣传的重点时期,年年不忽视,作为重要阶段抓。
(三)始终坚持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就是“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一把手(指单位一号领导人)亲自抓,负总责,纪检、组织、宣传、工会、团委、女工、精神文明办、财务、劳资、教育、卫生、公安、民政、工商等各个部门都有明确责任,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四)基础建设工作不断加强,管理逐渐规范化。计划生育证 (由20世纪80年代的一孩生育申请卡阶段改进为正规证书。2003年简化工作程序, 取消一孩生育审批手续。)、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等各种证件,由上级统一印制,按规定办理,既统一又方便,从2004开始,各种证件一律免费办理。2000年各项管理进入微机操作,计划生育基层管理写实手册、计划生育干部工作笔记、会议记录本及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做到统一规范,近20种计划生育档案全部立卷录入微机。
(五)全面执行孕前管理,全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把优质服务作为贯彻避孕为主工作方针的主要措施,从1999年开始坚持经常性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把查病和落实避孕措施紧密结合,并倡导避孕措施“知情选择”确定育龄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对采取短效避孕措施的妇女坚持上门送避孕药具,对上环的育龄妇女坚持定期查孕查环,参检率每年均在 95%以上。婚前检查、检查宫内节育器、上环、取环、人工流产等手术由职工医院(妇幼保健站)进行,绝育手术、大月份引产等难度大的手术到通河县医院或妇幼保健站去做。1994年哈管局计生委拨发一台手提式B超机,2001年,由总局和农场各投入5千元购进一台“恩普” B超机,设备更新,方便了节育环查验工作。病残儿医学鉴定到哈尔滨市定点医院去做。1999年,农场拨款 3 000多元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2 名患有子宫肌瘤的妇女及时接受了手术治疗,普查工作坚持每年一次。农场积极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到实处。1994年以后,独生子女户脱贫工作有显著提高,生产队发放农业贷款、民政部门落实低保政策,坚持独生子女户优先的原则。1998年5月,农垦总局卫生局局长刘恒友,副局长、计生委主任杨忠武(后任卫生局长) 来农场扶贫,与独生子女养鱼专业户王恩明结成帮扶对子,个人出资扶持小王夫妇解决生产困难(鱼苗款)问题,又送来养鱼专业书刊和防治鱼病药品进行科技服务。两位局长的实际行动,对农场计划生育“三结合”和扶贫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1998年,发放扶贫贷款14万元,其中独生子女户占6万元,扶持职工建设康居房,其中独生子女户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