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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计划和技术管理

第五节 计划和技术管理



  建院初期的计划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处于边工作、边探索、边制定阶段,尚未形成一整套严密的规程和制度。
  一、计划管理
  院的年度、季度和阶段工作计划,通常在院长和工程师或主管技术人员领导下,由行政办公室会同各室、队负责人,根据当年垦区生产建设的任务要求,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制定的,并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审定批准后再下达执行。年终或季末,仍由上述单位将完成计划情况汇总后,再逐级上报。年度计划的审定和任务下达,前期由北京农垦部荒地勘察设计院主管,后期由原牡丹江农垦局主管。由于开荒建场和各场生产建设任务多变,所以院的年、季度计划也随之不断修改和补充。
  二、技术管理
  测量技术人员,大都由部、省和局成建制调入的,所以能较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统一颁布的有关技术管理和规程细则。当时进行外、内业操作,测绘成果也能执行队、分队和组三级检查以及队和分队两级验收制度,成果质量是基本可靠的。土壤化验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规范进行的,也有较严密的检查和验收制度,化验成果是可靠的。
  土壤调查、土地规划和水利设计等专业,因当时国家尚未制定出完整而系统的规范细则,所以一般都参照苏联和国内相似单位的资料或大专院校的教材(苏联式的)来执行。
  土地规划和水利设计方案的选定,大多数由院呈请农垦局有关领导,会同局有关部门和有关农场领导,以会议形式通过汇报和研讨来最后审定,有的规划设计方案需经数次会议反复修改后才能定案。一般性的或小范围内的土地规划和水利设计成果,多由室、队技术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再报请工程师和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