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党的领导和政治思想工作

第二节 党的领导和政治思想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使党的工作重点转向“四化”建设。院党委按照中央和总局党委的部署,先后开展了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真理标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整党、两个文明建设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一系列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以勘测设计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拨乱反正、落实政策
  1978年11月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了《关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几点意见和通知》。院党委及时组织全院职工揭发。批判了林彪。四人帮打击迫害知识分子的罪行,清算了他们炮制的“两个估计”,摘掉了强加在知识分子头上的种种政治帽子,平反了冤假错案,不断解放思想,落实各项政策。全院知识分子和广大职工心情舒畅,努力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越来越高。
  院党委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在知识分子中平反冤假错案
  截至1979年1月25日,院党委先后平反了25起冤假错案。首先为文革期间蒙冤受屈的胡运枢和杨爱费等78名知识分子干了反,恢复了名誉,落实了政策;接着,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对范荣华和徐秀峰等7名在反右时被错划的右派。经过实事求是地调查,予以改正;对徐陛明和黄春发等5名技术人员在校期间曾受错误的团内处分,予以撤销,恢复名誉。
  (二)、进行职称评定和聘任工作
  1978年总局科技大会前,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首次评郭大本、王传信、刘来顺、张镇强四位同志为工程师。1979年12月10日,根据国务院颁发的(1979)279号文件精神,胡运枢和杨爱费2人被评为高级工程师。另外122人评为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1987年7月1日,按中发(1986)3号和院发(1986)27号等文件规定。院曾3次评聘高、中、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69人次。
  (三)、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院党委注重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特别是在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在中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下发后,院党委制定了党员发展规划,并提出进一步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正确认识中年知识分子在“四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质量,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的基础工作,并且对那些积极要求入党并具备了党员条件的老知识分子,也注意了发展。1979年3月以来先后发展了54名知识分子入党,其中老知识分子2名(胡运枢和杨爱费),中年知识分子43名,青年知识分子9名。
  (四)、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业务专长和领导才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院党委先后将下放到农场接受“再教育”的11名专业技术干部调回院安排到本专业岗位。并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几年来,党委先后推荐了6名有业务专长,有组织领导能力的德才兼备的知识分子担任院级领导,提拔了51名知识分子担任科室领导,参加各级管理,做到了有职有权有责。
  (五)、逐步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院党委把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1982—1985年期间,先后盖起了办公楼和家属住房、高级知识分子都住上了三室一厨,办公和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帮助解决了30对知识分子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还为知识分子的子女就业以及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此外,院党委遵照中共中央(1984)17号文件精神,及时进行了清理“三种人”和其他案件工作。按照中央指示,院自1978年双打(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猖狂进攻)以来,一直没有间断清查工作。截止到1985年4月清查工作基本结束。查清了设计院“文革”期间的“大事件”;查明了7起大要案,即韩发仁、徐秀峰、石锦昌和廖承乐等4起死亡案以及相德勤、胡运枢和杨爱费等3起冤假错案;对院内被核查的11名同志做了结论处理(具体定性情况是:定犯严重错误的1名,定犯一般性错误的1名,9名定为一般问题不做组织处理),对调出人员的核查材料均转交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二、党代会和职代会
  (一)、党代会
  1、第一次党代会
  自1957年9月建院至1982年5月中旬,一直没有召开过党代会。1980年开始筹备首届党代会工作,经2年筹备,1982年5月20日至24日,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57名,代表全院97名党员、大会议程有6项。李重祥致开幕词,林明德做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刘文信致闭幕词。林明德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建院以来党的工作情况和主要经验,同时提出了党委今后的4项任务。大会选举了第一届院党委会和纪委会。党委会由11人组成,党委书记刘文信,副书记林明德、党委常委是刘文信、朱世俊、李重祥、周玉深和林明德。总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富魁武到会祝贺,并讲了话。
  2、第二次党代会
  1987年7月1日一2日,院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88名,代表全院130名党员、郭大本致开幕词、郭松秀做党委工作报告,赵惟骧做纪检工作报告,薛石致闭幕词。郭松秀在报告中回顾了第一届党委会的工作,主要做了三件事,取得了三条基本经验,存在4个问题,他最后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今后三年的工作任务:全面贯彻“质量、水平、效益”的方针,巩固和完善甲级勘测设计证书资格,到1990年实现“二六八八”奋斗目标。即产值二百六十万,节余八十万,人均产值八千元。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按照总局“七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部署,我们要围绕一个中心,建设好两个班子、三支队伍,争创总局两个文明先进单位。为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紧紧围绕勘测设计工作,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促进和保证我院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
  会议经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院第二届党委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委员为郭松秀、郭大本、薛石、赵惟骧、李振东和杨忻祖等6人。党委委员又无记名投票选举了郭松秀、薛石为正、副书记,赵惟骧为纪委书记。
  (二)、职代会
  1982年9月17日~19日,召开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勘测设计院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大会由党委副书记林明德致开幕词,院长杨爱费做“院务工作报告”,党委书记刘文信在开幕式上做“加强党的领导,支持职工当家做主”的发言,各基层单位选出了90名代表参加了职代会。
  《院务工作报告》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概况,概要地回顾了建院25年来各项工作情况及其经验教训。第二部分是建设方针、任务和措施。报告提出,院的建设方针是以农垦勘测设计为主、紧密结合生产实际进行科学实验,努力提高文化技术水平,建立一支思想觉悟高、技术业务精、工作作风硬的勘测设计队伍,为垦区四化建设服务。他对今后的工作任务,提出了5项具体要求和7项具体措施。
  这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过充分地民主讨论,一致通过了杨爱费所做的院务工作报告,通过了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院规院法职工守则、劳动管理制度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等文件。9月19日工会主席朱世俊致闭幕词。
  三、整党
  院党委按照农场总局党委的部署,在总局整党指导小组、整党办和总局整党联络小组具体指导下,经过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制定实施方案后,从1985年2月1日正式开始整党,同年11月结束。整党各个阶段均按总局整党指导小组批准的整党方案进行的。整党大体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改阶段,用了336个学时,通过学习,端正了参加整党的态度,明确了整党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基本原则、基本任务,提高了对整党伟大意义的认识,做到边学、边摆、边议、边查、边改,达到了预期目的。这个阶段,遵照全国第二次整党指导委员会会议精神,进行了否定文革的教育。在联系实际、反对新的不正之风中,认识到1984年发放的奖金有重复,并予以纠正。
  第二阶段是对照检查,大体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6月21日党委书记郭松秀代表党委做了检查,6月22日郭大本、原党委书记刘文信、院总工程师李重祥分别在全院党员大会上进行了个人检查。按照先上后下的原则,各支部党员均于6月底相继开始了对照检查。
  第三、四阶段大体用了两个月时间。对95名党员通过了登记、对3名党员暂缓办理登记,按总局整党办的要求,为巩固和发展整党成果,党委和支部层层制订了工作计划,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1985年11月22日,院党委召开欢送总局整党联络员郭茂连等3人的座谈会。11月26日,院党委发了(85)院党字第13号文件,向总局整党指导小组,总局整党办做了整党工作报告和整党工作总结。1989年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重新登记工作。
  四、统战和纪检工作
  (一)、统战工作
  统战工作一直由党委工作部门负责。1982年2月12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纪要》。根据《纪要》精神,对新时期的统战性质、统战对象、统战基本政策、统战任务等进行学习与宣传教育,并结合院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统战工作。1982年和1983年对统战对象进行摸底及年份认定工作,首批认定归侨、侨眷、外籍华人眷属、港澳台同胞眷属,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等五大统战对象20人。在总局侨属、台属代表大会上,徐基荣当选为局直侨联副主席,侯伯宏当选为台联理事。院成立了侨台小组,徐基荣任小组长。
  院党委对统战工作,列入年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听取统战对象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改进工作,对各方面表现突出、有组织领导能力的统战对象提拔到领导岗位上,同时在政治、业务和生活等方面对统战对象给予适当照顾。院党委被总局党委授予《统战工作先进党委》光荣称号。
  (二)、纪检工作
  院党委根据总局党委的指示,于1979年8月14日成立了纪委。林明德为纪委书记、朱世俊为副书记,纪委委员有李振东、孙祥、周玉深、周英朴、张忠、杨忻祖、郭大本、李永福等8人。同年10月29日总局党委正式批准。院纪委成立后,主要工作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整顿财经纪律,狠刹经济领域的不正之风;处理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的案件;加强班子建设,带头端正党风等项工作。1982年5月院第一次党代会上,选举产生了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林明德、副书记周玉深,委员有林明德、周玉深、朱世俊、许代英、巩世宝、宋锦东、李振东、高有德、王传信、文炳世和周英朴等11人。新纪委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指针,围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党风建设,严肃党的纪律,查处违法案件,纠正不正之风,支持改革等方面开展工作。1987年7月院第二次党代会上,选举产生了纪委书记赵惟骧以及纪委委员赵惟骧、李振东、宋锦东、文炳世和王永斌。从1987年以来,院纪委对党员重点进行了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在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建设、支持深化改革和纪委自身建设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1988年院党委被总局党委授予《端正党风先进党委》的光荣称号。
  五、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院工会于1980年2月恢复组建,已有278名工会会员展到361名,现有室、队工会组织12个。1980年2月,召开院首届工代会,选举产生院首届工会委员会。李廷安副院长兼任工会主席,徐景才任副主席,1981年4月,朱世俊任工会主席。1984年1月至7月,周玉深任工会主席。徐景才、宋锦东和赵文英先后担任工会副主席。
  工会在院党委的直接领导和总局工会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结全院职工同心同德、投入“四化”建设,并把改革作为主题贯穿到工会和各项工作中去,积极配合行政,认真解决改革和生产、生活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在维护职工正当权益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着职能作用。通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新颖的活动对职工进行“四有”教育,举办演讲会、歌咏比赛、知识竞赛、读书等活动,激发职工群众热爱农垦事业、献身“四化”建设的奋取精神,先进人物、模范事迹层出不穷。10年来,涌现出院先进工作者199人次,“三、八”红旗手93人次,“五好”家庭45户次。
  工会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了职工文化生活。年年都进行春季环城赛、重大节日球类赛、夏季市郊野游、元旦春节文娱晚会等。院连续7年荣获总局机关田径运动会的团体冠军。
  关心职工生活,解决实际困难。10年来,先后有79名职工到太湖、兴城、北戴河等地疗养。生活困难补助先后有278人次,补助金额达11875元。
  全院现有女职工149人,其中在职135人,离退休14人。女职工中有党员23人,高级工程师10人。1987年7月29日召开首届妇代会,选出院女工委员会,主任苏孔宜,副主任隋秀云。1989年3月,改选女工委员会,主任赵文英、副主任隋秀云、苏孔宜于1988年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王清和苏孔宜等被授予农场总局“三八红旗手”。女工委员会在计划生育方面,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和实际工作,适龄青年的晚婚率达94%,晚育率达99%,135对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证。
  共青团工作,前期由政治处管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加强了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1979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一次团代会,选举产生了院第一届团委会。政治处主任朱世俊兼任团委书记,政治处干事左兴武为副书记。1985年6月27日,召开院第二次团代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团委会,李永斌和于建国任团委副书记。1989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次团代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团委会,肖景辉任副书记。全院团员共92名。
  共青团组织建立健全以来,在党委的领导下,根据总局团委的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了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种有益活动,特别是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尖兵和骨干作用。10年来,先后有10名团员青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名团员被评为黑龙江省新长征突击手,4名青年受农场总局团委表彰。
  六、精神文明建设
  院党委自1981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农场总局党委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现了两个文明一起抓,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982年9月17日院首届职代会讨论通过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87年7月2日院第二次党代会上通过了有关决议,并对精神文明建设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党、政、工、团都注意抓精神文明建设,突出的是加强党、团组织建设,抓“学雷锋”活动,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活动,结合现实情况,开展思想教育和各种文化建设。主要搞了阅览室,“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和“老干部活动室”。每年“七、一”、“五、一”、“五、四”、“三、八"等节日都相应地开展传统教育,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团员和“三八”红旗手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思想政治工作也比较活跃。
  通过四项基本原则教育,使各级党组织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不断加深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的现实意义的理解,认清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治国之本;明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维护安定团结离不开四项基本原则,艰苦奋斗、勤俭建国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从而坚定了广大党员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信心,经受了1989年春夏之交在北京发生两乱的考验。
  通过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开展“两先、一优、五个一活动”,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近几年来,张镇强和杨忻祖等被评为为总局模范党员,郭松秀被授予1987年总局党风建设先进个人,赵惟骧被授予1988年总局优秀纪检干部。从1981年以来,先后评出院级先进党支部6个,优秀党员80余名。
  职业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以及学先进创六好和五讲四美三热爱等活动,在院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986年以来,获得各类各级奖励共十余项,其中主要有1985年获前进区精神文明单位,1986年和1987年获佳木斯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989年获黑龙江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1989年院被农场总局授予先进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