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划、技术、财务和物资管理
第三节 计划、技术、财务和物资管理
一、计划和技术管理
院计划管理和技术管理,经历了由不完善、不正规到逐步完善和逐步正规的4个发展阶段,前期和中期采用传统管理的办法,后期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的办法,建立了较完整的规章制度,创造条件向现代化管理过渡。
第一阶段从1976年初到1981年底,计划和技术管理沿用传统办法,每年由生产办公室的技术人员,分别负责计划、统计和调度等日常工作。技术成果审核由主管业务的副院长负责。每年勘测设计任务由总局下达,院于年初把任务再下达到各生产室、队。有关规章制度尚不完善。
第二阶段从1982年到1984年7月底,计划管理和技术管理,分别由院长办公室和技术室的技术人员负责。1982年11月院专门组织了一个班子,研究和制定了10余种规章制度。这时期总局对院实行差额预算,除了承担总局下达的计划内任务以外,还承担了少量的计划外任务,收取少量费用作为差额预算补贴。计划和技术管理,仍采用传统的管理办法,但管理方法和有关制度比以前阶段完善。
第三阶段从1984年8月到1988年底,院先后成立了总工程师办公室和生产经营办公室,分工负责技术和计划管理。这时经总局批准,院推行技术经济责任制或承包经营责任制,相应地制定了一些办法和细则,规章制度逐步健全起来。院在完成总局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和核定工作量的前提下,可对外自揽任务,开展业余设计和技术咨询等创收活动。计划管理颁发了合同管理、统计管理和生产管理等办法。技术管理实行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三级成果审查验收制度,从1986年起开展了创优和评选优秀勘测设计成果的活动,强化了全院职工重视质量和学习采用新技术的意识。
第四阶段从1989年初到年底,院强化推行全面质量管理,1989年5月29日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院和下属20个室、队、科分别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全面质量管理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院进行了全面、全员和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并建立了质量信息反馈和质量等级奖励等制度。
目前院计划工作分三级管理:院为一级,室、队、科为二级,分队或班组为三级。勘测设计任务的确定、接受和执行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都要有计划任务书或指示文件,创收项目都要签订合同书。每年初在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由院生产经营办编制年度计划,经主管生产的副院长审定,报总局批准后下达。生产室、队接受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编写工作大纲,按各专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进行勘测设计工作。
院技术管理变为全过程管理,建立了较完整的质量负责制和较严的成果检查、审核、验收制度等。1988年以来,在成果校审方面,逐步完善了校审记录单制度。校审记录单随产品一起传递。在校审时除记录技术上出现的问题外,还把质量评级作为成品校审的一项重要内容。质量等级除在每年一次评定优秀成果时给予奖励外,产品质量还与产值挂钩,质量系数是:优秀为1.3。良好为1.0,及格为0.7。不及格产品不准出院。建立和健全了质量信息反馈系统,主要通过到建设单位征求意见,工程设计交底,派出设计代表和工程回访4个方面去收集信息。为了加强信息反馈,近10年来,院为建三江农管局规划设计了数亿元工程。1989年12月17日,院领导邀请管局领导和10名场长来院进行座谈,听取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的意见,收效很大。
二、财务管理
院财务工作,开始由财务劳资科或计划财务科管,1985年4月单设财务科管理全院财务,人员由最初的3人,增至现在的7人。
1981年底以前,院属纯事业单位,历年由总局拨给事业费32~51万元,院对外执行勘测设计任务不收费,历年也无奖金。1982年初,总局开始对院实行差额预算。允许院承担勘测设计任务,收取少量费用作为差额预算补贴。财务上实行事业费包干节余奖,在年末有节余的情况下,允许发放定额奖金。1985年院开始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总局核准的编制标准事业费,变成指令性任务下达。1987年开始按编制每人核拨3100元,事业编制300人,每年总局按下达勘测设计任务的方式拨事业费93万元。事业费不足部分,由院自揽任务创收解决。财务管理实行院、室(队)两级核算制,即院里当家、室队理财、统一领导、分级核算,并且财务管理和计划管理密切结合。在有节余的情况下,按一定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奖金改变过去平均分配办法,奖金数量和每个职工的贡献大小挂钩。在1985年~1989年,院每年经费收入为177.6~312.7万元,其中各种创收为150万元左右,每年经费支出为151.0~308.5万元。在近5年,院经费包干结余和固定资产明显增加。经费包干结余由1984年底的12.5万元,增至1989年底的79.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由1984年底的258.6万元增至1989年的639.1万元。
三、物资管理
院物资管理机构为物资科,5~6人组成,由科领导、采购员、调拨员和保管员分头负责各项业务工作。现有存储仓库两栋,面积900平方米;设备材料库两栋,面积1000平方米。仓库营区占地总面积为19040平方米。
物资管理办法采取统一归口管理,即院所有物资由物资科统一对外、统一采购、统一调拨和统一保管。各生产单位从库内领出的在用物资,由各单位自行保管。所有物资车行计划管理,各单位年度需用物资在年初提出计划,经物资科汇总后,由院务会议集体审批下达,物资科按审批的计划实行计划供应。固定资金产权归院,由各单位使用和保管,无权外借或处理。购进固定资产由物资科填写“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卡片”,分别由物资科和财务科汇入固定资产帐;需报废或调出院外,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述报告,经院领导审定,由物资科和财务科办理“调拨、报废、核减手续”。物资购进后建立材料帐,出库实行调拨转帐。从1984年实行承包尝试以来,各单位从库内领出的物资,由财务科记入各单位的当年生产成本。仓库库存物资,物资科每年进行盘点。
院于1988年和1989年进行清仓查库,生产设备主要由各室、队使用和保管,测量队生产设备固定资产60万元,其中先进精密仪器,有进口的激光测距仪2台,进口的经纬仪31台;土化队生产设备29万元,其中进口的原子吸收光谱仪l台;地勘队生产设备68万元,其中钻机10台,吊铲车2台,发电机组3台,材料试验机2台;情报资料室生产设备33万元,其中进口的资料缩微仪1套,复印机2台。四通打字机1台,植字机1台,院其它部门生产的设备60万元,其中车床2台,载重汽车8台,微机l台,打印机4台。
四、后勤和生产劳动
1977年兴建64户家属楼时,一切建筑材料自备自供,当年全院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参加砂、石、砖、木材和水泥等备料劳动和开挖基坑劳动,汽车拉运计4000台次,人工计10500人次,据1977年到1979年不完全统计,全院参加盖房备料和其他劳动共计17750人次。
从全院采用液化罐和冬季集中供热取暖以后,技术人员参加院内劳动日趋减少,房屋维修、秋菜供应和其他后勤供应工作,由总务科或行政科组织后勤人员去完成。1989年在院南仓库参加劳动的职工共282人次,建立一个小型养鸡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