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垦区历史
(二)垦区历史
黑龙江省近代机械农业有83年的历史,即1906年有“火犁”开垦三江平原的最早记载(富锦县志)。省内开始兴办机械农场的历史有79年,始于1911年的绥滨火犁公司农场。正式开展农业机械化试验研究的历史有67年,即1922年创办了哈尔滨香坊农事试验场机械农业试验站。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占领和垄断,使省内兴起了20多年的机械农业进展缓慢。光复前夕,东北各地共有机械农场23处,均分布在省内。目军溃败时各农场和开拓团都是房产毁坏,机具砸碎,资料烧光,田地荒芜。
1947年夏,哈尔滨东北行政委员会在省内创建的新型国营机械农场,是在解放战争炮火声中,是在日本开拓团废墟上,是在边远地区大片荒原上起步的。这从开荒建场伊始的“东北解放区一省办一个机械农场”的战略决策和“取得经验,培养干部,为农业机械化准备有利条件而奋斗”的办场方针,足以说明:当初创办国营机械农场的主导任务是进行开拓性机械化大生产实验,为解放了的新中国,为农业合作化、集体化、机械化提供榜样和经验。如今,经过40年开垦经营的黑龙江垦区,是由众多单位创建多种类型农场群组成的。归纳起来,有下列以机械农场为主的10类农场:①东北政委会直属通北、永安、九三(鹤山、八一五) 等国营机械农场;②黑龙江(北安)、松江、嫩江。牡丹江、合江五省和哈尔滨市的机关生产农场及赵光、花园、宁安、查哈阳、兴凯、桦南和香坊等省市国营机械农场,③县营机械农场和示范农场;④荣军机械农场;⑤解放团机械农场;⑥劳改机械农场;⑦农建二师、铁道兵等军垦农场及广大转业官兵组建的中央直属农场,还有45万城市知识青年在解放军领导下组织的兵团农场;⑧青年垦荒队由集体农庄过渡的机械农场;⑨机关企业精减编余人员生产及副食品基地机械农场;⑩各类实验农场及国家的垦区现代化样板场。
农垦管理格局的发展,是从东北大区首创机械农场管理处、局在省内创办直属国营机械农场,以及合省前五省建设厅分别创办省营机械农场起步的。全国大区撒消,成立了省国营农场管理厅,由分散创办初次走上全省统一管理的格局。继农建二师、铁道兵转业部队,尤其是全国性7.2万转业复员官兵集中到垦区,初次形成了东部的中央直属垦区,西部的省农垦厅属农场和省劳改农场管理系统的三大格局。“文革”中,形成生产建设兵团农场和省营农场系统的两大格局。最终是撤消“兵团”机构,1976年初起,成立了省国营农场总局(简称总局),又重新走上全省国营农场企业集中统一管理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