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基本建设长期规划
1979年8月编报了《科学院建设计划任务书》对建院指导思想,各项建设任务量,所需投资,院址选择等做了全面规划,经总局审核上报农垦部,并以(79)农垦计字第343号文件进行批复。总局根据部批复精神于1980年4月10日以龙农垦(80)103号文件对科学院建设做了具体批复。院根据总局批复第一期工程从1980年正式开始建设,至1983年共完成房屋建筑15898平方米,包括部分科研设备和配套工程,共完成投资512万元,至此第一期工程已基本结束。
1983年10月总局党委为加强垦区科学研究工作,适应垦区农业发展需要,决定增设农作物开发、农业工程、农畜产品综合加工 3个研究所和农机鉴定站及电子计算中心。由于院的规模扩大,适应开展研究和科技服务的需要,必须及时制定新的建设计划。为此在总局计划处的指导下,由总局计划处宋志学、院计财处宋纯一、加工所于成友、办公室许庆翔等 4人,组成编制科学院第二期工程规划小组,先后去北京、辽宁、吉林农业科研单位进行考察,结合实际提出了二期工程规划,对1984~1990年院内各项建设任务做了全面规划,使近几年的基本建设,有所遵循。
2.企业的长期计划
1987年,在总结院属企业“六五”期间生产经营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使“七五”期间院属企业继续更好的发展,做到生产与科研更好结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经济效益,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制定了院企业长期计划,并经院首届职工代表会议,认真讨论修改,于1987年 9月正式通过下发执行。规划的奋斗目标为到1990年院属企业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 500万元,人均纯收入达到830元,年盈利润150万元,粮食总产4 380吨,养鱼水面1 450亩。提出了实现规划要抓好深化改革,加强经营管理,深入开展“双增双节”,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横向联合,搞好技术改造等6项措施。
3.计划管理的改革
1984年以来,根据国家和垦区下发的《关于改进计划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对计划管理进行改革:①对院属企业的生产财务计划从过去下达各种作物面积、产量、产值、工业产品产量及利润等过多的指令性指标,转变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重点考核资金使用和利润率。②改革计划工作中责、权、利脱节的弊病,根据院所属企业生产项目,没有列入国家计划,不保原材料供应,产品自行销售和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情况,重点是加强企业内部与经营承包相结合的短期经营计划管理,健全内部经营机制,使各项管理紧密结合,中心是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