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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

(一)审计



  根据省农场总局《关于在省农场总局系统设置审计机梅的通知》,1986年11月水稻所和佳南实验农场设审计员。
  1987年4月院部设一名审计员,还尚未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只是配合财务部门在1987年进行一次全院的财务工作标准化验收和财务大检查;参加农场总局审计处组织的对局直单位基本建设自筹资金项目的审计和对总局工交处的全面审计。并连续两年在总局财务大检查办公室参加对全总局的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工作。院里审计工作正在逐步开展。
  水稻所审计员对该所下属单位的1987年和1988年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所属3个煤矿进行了全面审计。佳南农场审计员对该场属单位的1987年和1988年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