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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传工作

(四)宣传工作



  1.思想教育工作
  从1980~1983年,按照总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在全院开展了“什么是真理”、“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等专题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对统一思想,拨乱反正,清除“左”的思想影响起到一定作用。同时还抓了党员,干部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国近代史以及生产经营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教育。
  1984年后,以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重点,围绕着各个不同阶段的形势、任务及职工思想状况进行。1984~1985年初贯彻中共中央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兴办家庭农场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的学习讨论。1985~1986年在全院普遍深入进行了“改革、开放、搞活”的教育。1987年开展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党的十三大后,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开展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生产力标准”的学习讨论。
  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对台工作的宣传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英模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邀请“北大荒人报告团”和“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报告团”作报告等。
  上述这些理论教育和宣传教育,对提高职工社会主义觉悟,调动积极性,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保证科学院的建设起了一定作用。
  2.精神文明建设
  1982年全国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提出后,农垦科学院积极响应。1984年,为适应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院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马连相兼任。(1986年底由巩永振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处),工作内容有:①制订农垦科学院“六五”、“七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②组织指导创建文明单位的竞赛评比活动;③对总局级以上文明单位进行考核推荐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使农垦科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1985年,农垦科学院被评为佳木斯市东风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同年,被评为佳木斯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