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统战工作
(五)统战工作
统战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兼管。随着事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统战工作的范围在扩大。截至1988年末全院有归侨3人、侨眷8人、外籍华人眷属7人、港澳眷属2人,台属8人,少数民族25人,民主党派2人,非党员的知识分子113人。
根据中央精神,相继落实各项政策,截止1986年,落实非党知识分子政策1人,台属政策4人,侨眷政策5人,改正错划右派1人,给5名错划右派予以经济补助。先后有4人当选为省、市、区政协委员。(桂体仁:省第五、六届政协委员;沈尧烈:佳木斯市第九届政协委员;孙仕利:佳木斯市东风区第八届政协委员;张新德:佳木斯市东风区第九届政协委员)。
随着新时期统战工作任务的明确提出,院建立了统战人士档案,组织统战方面人士开展活动,接待港台同胞来访及做好出境探亲人员的工作。1986年院被总局评为“对台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