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活动
(二)主要活动
1980年2月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公布后,纪委以主要精力抓了《准则》的学习和贯彻。开展了以《准则》为“镜子”进行对照检查,做合格党员的活动。全院所有党员通过学习,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对照检查。
1982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清理“三风”活动。各级党组织都成立了清理“三风”领导小组。动员全院职工参加这一活动。清理了在建房住房问题上,在用公款请客送礼上,以及在安排子女亲属工作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广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受到深刻的教育。
1984年11月整党工作开始。纪委把端正党风工作,做为纪委的一项重要工作。纪委书记亲自担任整党办主任。纪检工作人员全部投入整党工作当中,为端正党风,院党委多次召开端正党风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规划,并成立了“端正党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全院上下形成了书记亲自抓,其它领导分口抓,分工包片,责任到人,统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1985年开展“经打”斗争以来,院党委纪委始终把“经打”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1986年一年,党委集体听取经打斗争情况汇报,研究“经打”斗争形势的会议就达4次。全院立案33起,结案26起,涉及当事人16名(其中党员7名),有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收缴现金3 528.34元。
1987年纪委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调查,对涉及到的问题,同有关领导对话,解除了他们后顾之忧,贯彻了上级党委纪委“关于搞活经济和不正之风的政策界限”,对用公款吃喝送礼费用进行了清理。协助党委开展了反官僚主义和整顿机关风纪工作,将群众揭摆出的意见提交党委研究。纪委还参加了干部的使用、任免、升降、奖惩的考评工作。
1988年2月为抓好端正党风工作,纪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群众性党风监督评议活动的通知》,院直各所、处、中心及佳南实验农场、水稻所所属各基层党支部相继成立了3 ~5人的监评小组,非党群众占小组成员的30%以上。任务是听取意见,监督评议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状况。全年共收集意见和建议近百条,经党委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由院长在全院职工大会上讲评。
1988年11月收到总局纪委转省纪委“致党员领导一封信”后,院党委书记、院长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并制定了保持廉洁的各项措施。
院各级党组织从1979年建院至1988年对违犯党纪的8名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其中,开除党籍者2名,留党察看2年者1名,留党察看一年者3名,党内严重警告者1名,党内警告者1名;这8名党员中处级干部1名,一般干部3名,工人4名。受处分党员占全院党员总数的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