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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生活福利

(十)生活福利



  1957~1967年10年间,全所工资总额累计近180万元。
  没有奖金,职工月工资33元,人均住房面积4.5平方米。
  1967~1979年12年间,全所工资总额累计300.03万元。仍没有奖金,职工月工资1979年统计为45.29元,人均住房面积6平方米。1981~1987年7年间,全所工资总额429.4万元,月平均奖金9元。职工月人均收入1987年统计为86.34元。全所住房总面积10 739平方米。1987年末,所实行住房转让,现今个人拥有私产住房人均9.3平方米。职工家庭拥有彩电38台,电冰箱5个,摩托车7辆,汽车5辆,其它高档次商品日趋增多,30年间全所工资总额增长2.39倍。职工、人收入增长2.6倍。人均住房面积增加2.67倍。
  建所初,职工顶风冒雨,踏冰茬下水田,进行整地播种等作业,条件非常艰苦。文化生活相当贫乏,看电影要到几里外的莲江口农场。没有图书、杂志阅读。1974年增加职工劳保,发放了水田靴,以后又发放作业服、雨衣、毛巾、手套、农田鞋等劳动保护用具。近年来,对植保、高温作业、化验等工作人员补发了专业劳保费,改善了科研和劳动生产条件。70年代初成立了托儿所。1976年俱乐部建成,增设图书阅览室,经常放映电影,举办小型联欢会、报告会、活跃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