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沿革
(一)沿革
1976年夏,哈尔滨农场局委派省香坊实验农场副场长刘岑及李文德、邵伟民等人筹建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科研所。1977年3月正式组成。刘岑兼任所长,韩德有任书记。将原香坊实验农场农业试验站的土地、房屋、人员全部划归本所。当时有试验地435亩,办公室及化验室一栋200平方米、仓库一栋250平方米、水泥场院500平方米。有职工38人,其中技术人员14人。
1978年,刘岑调省农场总局,韩德有调回香坊农场。到1979年10月,领导变动频繁,建建停停,开展科研项目不多。只进行了大豆选种、牧草栽培、畜牧机械化、蔬菜栽培等方面的部分科研工作。
1979年11月,哈尔滨农场局重新组建科研所,确定事业编制33人,企业编制35人,为县团级科研单位。全所实有人数40人,其中科技人员15人。并将香坊试验农场养鸡场场地99.2亩及旧鸡舍8029平方米划归本所,所部办公室及试验室由农场院内搬到原养鸡场院内。除原有试验地435亩外,又新拨给本所105亩土地。
1980年,总局拨给13万元改建费用,集中改建了八栋旧鸡舍2 653平方米(垦区科技活动中心960平方米、科研所办公室及化验室320平方米,家属宿舍1 231平方米、食堂142方米)解决了办公室,化验室、资料室及13户职工住房,为开展科研工作创造了一些初步条件。这时主要研究任务是畜牧和园艺的生产应用技术;为农场提供咨询服务;向垦区推广科技成果,为城市提供副食品和蔬菜。机构设有综合性的办公室、畜牧研究室和农业研究室。
1981年3月,总局将本所划归农垦科学院。但因东北农学院向省政府提出要回香坊实验农场及科研所,恢复“东北农学院实验农场”。这一年中,科研所的归属动荡不定,没有开展什么科研工作。经过长时间研究、协商,最后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本所区东半部28.7亩,房屋2 385平方米及试验地375亩划归东北农学院农学系试验站,调给试验站21名干部及工
人。农场总局于1982年4月将本所改建为哈尔滨特产研究所。原哈管局科研所剩余所址70.5亩,房屋及畜舍5 644平方米,试验地165亩,职工28人,其中科技人员14名,全部划归特产所。开始进行全面的科研、生产建设。首先修建试验地围墙850米。改建旧鸡舍3 776平方米,为动物饲养场,开始饲养大白火鸡和环颈雉鸡。1986年末搬入新建的科研楼及宿舍楼。
1982年以来,上级拨给特产所基建及科研条件设备费65.8万元,特别是总局给投资修建了2 020平方米科研楼,2 341平方米宿舍楼,为特产所开展科研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极为优越的条件。1984年起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科研重点转向以开发研究为主,使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结合科研,开发了一些新产品,如鹿茸制品、菱镁瓦、火鸡肉等。还开办了犬繁育开发中心、蛋鸡祖代鸡场等都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1984—1988年总创收额达49.8万元,既补充了事业费的不足,也为开发新的项目提供了资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