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制、机构 1.编制
1979年至1988年10年期间,省、总局批准核定给农垦科学院事业编制414名。
1989年10月19日总局编委在《关于总局环保监测站增加编制的批复》文件中明确,环保监测站增加事业编制3 名,从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中调剂解决。
1991年8 月28日农场总局在《关于将总局畜牧兽医总站划归农垦科学院领导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畜牧兽医总站划归农垦科学院领导,对外挂“总局畜牧兽医总站”和“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两块牌子,原级别、性质不变。总站的原有65名事业编制及经费由总站带走。
1995年1 月5 日总局编委在《关于下达垦区农业广播学校编制的通知》文件中明确,分配给我院分校事业编制2 名,经费从农垦事业经费中解决。
截止1999年5 月1 日,农垦科学院事业编制合计为481 名,其中院机关与院内各所为343名,水稻所、特产所、畜牧兽医所共138 名。
2.机构
截止1999年5月1日,副处级以上机构设置是:
(1 )院机关行政机构设院办公室、科研处、学委会、人事处、计财处、企管处、监察审计处、保卫处、行政处(与生活服务中心合署办公);院机关党群机构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工会、团委、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2 )院部科研所有:农作物开发研究所、农业工程研究所、科技情报研究所、农畜产品综合利用研究所、测试化验中心、农机试验鉴定站、电子技术开发研究所。
(3 )设在外地的科研所有:水稻研究所(汤原县莲江口)、特产研究所(哈尔滨新香坊)、畜牧兽医研究所(佳木斯市莲江口镇)。
(4 )院直属企业与经济实体有:佳南实验农场、科技开发中心(哈尔滨高科技开发区)、科教设备物资公司、生产资料公司、种子技术开发中心、人才培训中心。
(5 )股份制与民营科技企业:哈尔滨东宇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哈尔滨高科技开发区)、建筑安装股份合作公司、畜牧兽医技术开发中心、木酢液技术开发中心。
(6 )院属学校:农垦佳木斯实验学校。
1989年至1999年5月1日院机关和院直属单位机构每年增减情况如下表:
表3—1 历年机构设置增减情况表
续表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