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老干部工作 1990年5 月为了进一步作好老干部工作,院党委决定成立老干部办公室,隶属于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办公室设主任、工作人员各1 人,负责全院老干部日常工作。
1995年3 月召开了院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会议和老干部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总局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研究和部署了老干部工作,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会议还根据我院退休干部逐年增多和上级有关规定,将老干部办公室改名为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全院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截止1996年8 月,我院83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全部办理了离休手续。
院部老干部活动室在作物所办公楼很不方便,1997年院决定在招待所食堂基础上接一层建筑面积为180 平方米的综合活动室,添置2 万多元的文体设备。于同年9 月从作物所办公楼搬到了新建的活动室,改善了环境和条件。
老干部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以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对老干部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各级党组织的重视和努力下,离退休干部比较集中的单位都建立了党支部和活动室,为老干部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了条件;及时发放离休费和报销医疗费,很少发生拖欠现象;充分发挥老干部各自的专业特长,为垦区建设继续做贡献,离休后有20多人曾在企事业单位受聘。我院在1998年垦区老干部工作表彰大会上,被总局党委授予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
表3—4 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目前,我院有老干部66名,其中: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 月2 日参加革命工作的10名,1945年9 月3 日至1949年9 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56名;享受副厅级待遇的12名,享受处级待遇的30名,享受科级以下待遇的24名;在北京、上海、哈尔滨、七台河等城市居住的10名。见表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