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五、计划财务
章下序
1989—1999年10年间,随着我院各项事业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计划财务工作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我院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计划财务处内部科室设置及财务核算内容,逐步完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制,建立财务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财务管理,使计划财务工作能够适应我院新形势和新发展的需要。
到1998年末,我院有核算单位43个,其中事业单位12个,企业单位31个。财会人员152人,其中事业单位48人,企业单位104 人。院计划财务处设处长1 人,副处长1 人,基建办主任l人,企业科1 人,事业科1 人,会计科2 人,基建计划科1 人,会计稽查科1 人,微机维护员1 人,共计10人。其中:企业科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和企业会计报表工作,兼管综合统计、工业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及耕地占用税等工作;事业科负责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事业会计报表工作,兼管控办、固定资产、税收、保险、票据管理及会计人员管理等工作;会计科负责计财处和机关财务核算。
1989—1990年农垦科研事业经费归省科委管理,财务核算执行国家科委、财政部联合颁发的《科研单位会计制度》,实行科研课题全成本核算。1991年初科研事业费划归农垦总局管理。
1992年院基建办和物资科从计财处划出成立建筑安装公司,其基本建设和物资科的职能划归建筑安装公司。1998年基建办划归计财处。1994年院成立企业处,企业管理职能划归企业处。1991年实验学校由佳南农场管理划为院直属单位,1992年畜牧总站由总局畜牧处划归我院管理,其财务工作直接归计财处管理。1998年1 月1 日起红兴隆科研所和九三科研所财务划归分局。
为了贯彻执行财政部1992年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1997年6 月颁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在所属企业单位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1998年1月1日起在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新的事业会计制度,取消了农业事业单位一直实行的全额、差额、自收自支3 种预算管理办法,确立了大收入大支出的概念,实行内部成本核算。
1989年我院成为中国农学会农业科研经济管理分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