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管理
(五)管理
1.科研管理
(1)科研管理概况
1989~1999年在全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在总局科委、院领导的关怀指导下,作物所科研管理工作逐渐完善与规范,改革与管理同步,强化与配套并进,在计划、实施、检查、总结、评比各环节建立了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制度。
1989年所内继续试行“农业科研量化目标”管理办法。1990年在所下发的“深化改革的规定”中制定了7 条科研管理规定,包括科研任务、技术推广、预研项目、论文综述、设备管理、年终考评等。1991年以科技兴农,建设100 亿斤商品粮基地为契机,以落实“八五”规划为中心,明确了“集中力量搞好科研改革与管理的五项措施”。1992年在“队伍跨断层、科研上水平、开发推成果、条件量力行”的基本发展方略的指导下,明确指出:全所工作以科研为中心,科研以提高水平为重点。并做到强化科研管理与制度配套相结合。随着科研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方针逐渐落实,1998年制定了科研体制改革方案(试行),明确了科研机构的改革,课题组成员实行聘任制,加快科技人员工资年薪制步伐等改革与管理的总体思路。1999年作物所试行了以“四定、四自、三停”为内容的课题负责制,从而进一步加大了改革与管理力度。
10年来在科研管理上一直实行所长(主管科研副所长)—业务科—研究室(组)的三级管理体系,所长主要抓科研的宏观管理和协调,科研长远规划,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经费调剂与资金筹措。业务科主要负责科研计划与实施,检查、总结、考评、申报、年报等组织管理工作。研究室(组)重点抓内部落实与管理工作。
10年来一直坚持学术委员会制度,其主要职能是:审查本所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研究和讨论科研体制改革和管理工作;审议和论证重大课题;检查和考评科研执行情况;组织学术活动和促进学术交流;评定技术职称;评选先进课题和优秀论文。学术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业务科,由主管科研的副所长主持常务工作。
(2)科研计划与实施
作物所科研计划管理主要分为5年计划、课题合同计划和年度计划。
1990年和1995年分别编制了“八五”和“九五”科研发展规划,按照作物所的研究基础及学科发展方向,根据垦区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市场经济的需求,计划每年承担与实施研究与推广课题20余项。
课题合同计划主要以立项时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课题合同任务书为依据,每个课题起止年限2 ~5 年不等,按该课题的经济技术指标和年度指标实施与管理。
年度计划由专业课题组按照课题计划任务书的要求、执行情况和年度进度制定详细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个别课题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人员调动,资金不足,自然灾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无法按合同继续进行,按程序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研究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做了相应调整。
(3)科研检查与考评
10年来作物所的科研检查与考评主要坚持科研目标定量管理评分制度,课题半年检查与总结汇报制度。实行课题分期考评、政策分类倾斜制度。
1989~1991年实行了“科研量化管理”。由学术委员会根据各课题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当年工作量分值与难度系数,计算各室(组)课题总分。引入“标准人”的概念,以高级职称为2 ,中级职称为1.5,助理级为1 ,技术员为0.7 ,工人为0.5 ,折合为标准人数。将各课题总分除以标准人数即为该课题当年工作负荷。年终根据各课题逐项完成情况,以完成系数折算其实际科研工作得分即得当年量化考绩指标,为兑现目标管理奖金与评比先进的依据。在此基础上,1992~1995年进一步全面细致地规范了科研工作的检查与考评,更全面细致,将研究室(组)的全面工作定为100 分,其中科研与推广75分,科研管理15分,精神文明建设10分。科研与推广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项目的工作量、难度、水平等确定强度系数;年度评出完成系数;适当增加未正式列项的试验的推广完成分;计得参加研究的标准人数。科研管理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发表,继续教育,种子繁殖和技术开发,新毕业生完成见习任务,材料呈报,课题归档,试验设计和田间管理。年终逐项评比计分,依据总分兑现已拟定的奖励政策。1995年以后全面执行农垦科学院科研课题分期考评,政策分类倾斜的管理办法。
10年来始终坚持检查与考评相结合,经常检查与阶段检查相结合。院科研管理部门汇同所学委会分年初,年中,年终3 个阶段检查与考评。做到内容全面,指标明确,办法妥当,结果准确,倾斜到位。
(4)科研管理与改革
10年来作物所科研体制改革以“保科研、促开发”为目的,贯彻“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总方针,事业费保事业,不保人头,实行课题组核算,在加大改革力度的同时强化科研管理,充分发挥学委会作用,管理逐渐规范化。1999年在前10年改革的基础上试行了以“四定为基础,四自为机制,三停为原则”的课题负责制。四定是:定任务指标;定岗位人数;定经费额度;定上交数额。四自是:人员自聘;经费自理;成果自推;酬薪自定。三停是:当课题经费出现赤字时停止借资开展业务,停发合同工资,停止履行合同。所与课题主持人实行合同管理,主持人与参加人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中规定了任务指标与考核指标,奖惩办法,通过3 个阶段的检查与考评,兑现合同规定的年薪和酬金数额,以规范所完整的科研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经济办法使科技人员的责权利相统一。
2.财务管理
作物所独立核算是从1985年3月1日正式开始的。当时有10个核算单位。1987年以后作物所加大了科技开发力度,到1998年末作物所已有核算单位28个,财会人员由2 名增加为4 名,开设3 个银行帐记。负责全所的科研、开发、基建等核算工作。1999年1 月随着院体制改革,所原有的种子中心和植保服务站与作物所分离。实行会计委派制后,院计财委派会计1名,所配出纳员1 名,负责全所科研课题,科技开发和种子销售的核算工作。
(1)核算体系与管理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1989年以来所下发了8 次有关加强财务管理的文件。1991年5 月1 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作物所加强财经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1年所发10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严格控制医疗费、招待费、差旅费、临时工费、出租车费、电话费等费用做了明文规定,有效地完善了财务手续,控制了浪费现象。1993年6 月30日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所下发了《关于下发财经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1993年所11号文件)。实行各单位经济承包责任,划小核算单位,各室站公司将下发的事业费、课题费和科技创收作为经济来源。各核算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工资,医疗费,科研业务费,创收成本,办公室、试验室的取暖费,水电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打破了原有的许多费用“大锅饭”,明确了责、权、利。还对课题费使用、医疗费包干、资金占用费、风险工资、创收酬金的分配、科研和管理酬金以及有关其它问题做了具体规定。为纠正公款吃喝的风气,1993年7 月31日下发了《关于招待费问题的通报》(1993年12号文件)。对公款吃喝风做了严肃批评,并制定了用餐标准及审批手续。根据原财务管理制度中的不足,1994年8 月6 日所下发了《关于印发财经改革试行方案的补充修改意见的通知》(1994年10号文件),进一步修订了医疗费、事业费分配指标、创收酬金分配、科研酬金、招待费、试验地保证金、职工新房集资的具体规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根据院有关规定和我所实际情况,于1995年9 月1 日下发了《印发我所有关改革的若干规定》(1995年8 号文件),不断补充、修改和完善了以往的规定。具体规定了事业费的使用,退休养老保险和医疗费、招待费、开发创收活动费、科研奖、主持人津贴补充事业费,创收分配,中介创收和第二职业,资金占用费和赊帐,盆栽场使用管理,外地良繁占用费,试验地管理保证金,农机站,汽车管理等管理办法。针对所电话费高的现象,1995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电话管理的通知》,规定打长途电话到业务科而且要有登记,有效地杜绝了电话费过高的现象。1998年《作物所1998年科研体制改革方案(试行)》中又重申了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强调了按照国家、省、总局、院有关政策法规办事。1999年作物所作为院的试点单位,实行了课题制,以课题组为核算单位,取消了过去以研究室为单位的体制。课题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掌握人、财、物。主持人与所签订课题执行合同。实行企业化管理,由原来的先发工资后干活改为先干活后发工资。实行了经费包干制度,事业费、课题费加上创收的经费,应按年初计划执行,今后所不再预先支付费用,月末结算凡帐面上无资金的,不管任何原因均停止经费支出。
(2)财务与经费管理制度
事业费核算实行所内帐内一本帐,帐外各小单位记辅助帐,年终结算时,各室的事业费拨入指标与事业费实际支出对冲,超支部分进入课题支出劳务费。科研费核算:以课题或研究室为核算单位。设置专款支出的二级科目,各小核算单位名称,按制度规定设置10项3级科目(劳务费、原材料费、差旅费、招待费、咨询费、会议及培训费、设备购置费、资料费、院所管理费、其它费用)。对各项业务分门别类地进行核算,年终结算时拨入课题费与课题费支出对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创收的核算:创收收入与成本按各核算单位分别记帐,年终结算时,收入与支出对冲后结余为纯收入,按照结余分配的有关规定,进行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分配。
(3)资金管理及核算办法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审批手续,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主管领导对数额较大的资金和项目资金及一些特殊费用如招待费、出租车费和1000元以上的借款亲自审批。出纳人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收到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保证了国家财产的安全。1996年以前实行报帐制,所内根据有关财务规定进行核算,为了加大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1997年10月、1998年12月,全院实行报审制度,所内财会人员进行财务核算后送到院计财处审核后,方能做财务处理。会计档案等资料在财务保管。支票由单位签发到院计财处盖章后使用。1999年1 月1 日开始,全院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度,更加完善了财务管理。
(4)统计与报表工作及财会电算化
基层统计报表每季度上报1 次,年终报统计年报,主要上报固定资产变动情况,人员变动,职工收入,经费收支等情况指标,上报要求对数字准确及时。会计报表每月上报1 份事业月报后,所内自制1 份明细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往来明细表、库存物资明细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编制月各单位收支情况表。每月公布往来帐情况,做到财务公开。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数据。从1996年开始实现了财务工作电算化,配置了计算机,财会人员分批进行了操作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书。它快捷、准确,把财务人员从繁重的业务中解脱出来。财会人员为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学习业务,充实自己。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报表及时,帐目达到了标准化。全体财会人员爱岗敬业,受到上级领导及单位职工的一致好评。历年来顺利地通过了税务、工商、银行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