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精神文明建设
(十)精神文明建设
1.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围绕全所科研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1990年组织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活动;1992年开展了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1995年组织编制了全所“九五”计划和2000年发展计划;1996年组织了进入市场经济的大讨论;1997年初,在认真学习贯彻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基础上,所党委通过了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1998年初组织了如何搞好二次开发的大讨论。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职工,努力建立一支“四有”职工群众队伍。
2.法制建设
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有序,社会治安状况良好。1989—1998年共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104起,结案率为91.43%。公安派出所条件不断改善,公安干警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并于1998年建立起群众监督警务制度,社会稳定,秩序井然。10年中,公安派出所共受到总局政法委和宝泉岭农垦公安局4 次嘉奖。
开展普法工作,按照所“二五”和“三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职工群众学习宪法、刑法、经济法、劳动法、工会法、税法、农业法等十余部法律法规,并通过了法律知识测验。普及了法律常识,提高了职工的法律意识,自觉地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3.文教卫生
职工子弟学校设小学和初中两部分,共8 个教学班,现有教职员17名,其中中学高级教师2 名,中级职称的5 名,初级职称的3 名,小学中级职称的3 名,初级职称的4 名。在校学生106 名,1989~1998年共毕业学生152 名,其中进入上一级学校的102 名,从我所子弟校毕业的学生,考人大专院校的有27名。1998年初中毕业生全部考入中专和高中。
卫生所有化验室、X 光室、药局及住院病房,有1 名医生,1 名助理药剂师,1 名助理化验工程师,2 名护士。
计划生育办公室设在卫生所,1998年末全所育龄妇女280 人,已婚育龄妇女235 人,独生子女200 人,其中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176 人。1989~1998年出生率均在7 ‰以下,近年来自然人口增长率已进入负增长时期。
4.环境建设
1989~1998年,全所自筹资金170 余万元,建起了1.2 万平方米的集中供热网;修筑了一条2 公里长的水泥路,并配置了路灯和公共环卫设施;建起了闭路电视网;将原有的100 门中继脉冲电话通讯网改建成拥有400 门全国联网的自动程控微波通讯网;植树4000株;发动职工义务劳动,将1.6 万平方米的沼泽地修成养鱼池和人工湖,并建起了湖心亭和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