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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发、经营与改革

(四)开发、经营与改革



  1989年前后,为了求生存图发展,所曾先后兴办过一些与科研相关的开发企业和联营项目。但多数企业和所有的联营项目,在短期内都关停了,幸存的两个企业也不景气。到1992年末,全所负债高达230 余万元,人均负债近4 万元,面对沉重的负担,开始审视这些亏损企业和失败的联营项目,进行了深入的改革。
  1.企业
  对企业进行关停并转、租赁、资产经营等改革,扭转了亏损局面,效益好转。
  (1)关停了几个亏损企业
  首先关停了6 个和所科研、开发关连不大,且长期亏损,短期内扭亏无望的小企业。
  ①菱镁制品开发(后改为轻型建材厂)。开发前期较好,到了1989年,产品因质量及价格原因开始滞销,1990年亏损16万元,开始转向试剂开发,1991年又亏损了8万元,新开发的镁质地砖和原来生产的镁质波瓦一样大量积压。最后以累计亏损37万元而结束。
  ②哈特贸易货栈,经理马清潭,建栈初期经营尚可。1989年起管理出现失控,陆续引出珠海、兰西官司,1991年院审计处审计贸易货栈,香坊检察院因城高子糖厂行贿案拘传马清潭及下属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马清潭出走。后因长期不归按自动离职除名。1994年夏,原审法院传唤被告,追还受骗欠款。后经多方工作,原告确信马清潭病故后,该年才免受连带。应付两起官司,所损失3 万余元。
  ③珍稀动物养殖场,是配合麝鼠和沙鸡课题科研试验建立的养殖场。先后饲养驯化麝鼠、鸿雁、沙鸡等动物,1994年曾与内蒙古赤峰市奈曼旗的农牧民进行示范养殖,1998年该场停业。该场的麝鼠项目亏损1 万元。
  ④凯特公司,是1992年机关精简机构,干部下海经商创办的公司。1993年刚刚打开局面,就被外聘的推销员,勾结外部团伙诈骗。1994年香坊公安分局立案侦察,诈骗犯中的一推销员被判刑,团伙没给退脏款,该公司不得不停止经营,给研究所造成损失1 万元。
  ⑤观赏鱼养殖,开始欲立花鸟鱼科研项目,未果,转为开发项目。当时,热带鱼、金鱼和水蚯蚓都试验养殖成功,由于北方气温低,水温低,水质不适宜等因素,使养鱼、养水蚯蚓成本高,没有市场竞争力,转到省微波站帽儿山水库繁殖,由于山洪暴发,水库决口,金鱼被全部冲走。观赏鱼项目因亏损4 万元而终止。
  ⑥农药分装厂。1986年成立,主要是用进口敌敌畏装瓶销售,前几年经营有微利。后期因将应收贷款计入经营成果,至今挂帐1 万元。该厂早已停业。
  (2 )对基础较好,有希望的企业,实行国有民营或民有民营。
  ①特产肉制品加工厂。该厂是火鸡生产系列化研究课题的结晶,其主要产品有风干肠红肠系列、小肚和粉肠系列等,1989年亏损1.5 万元。工厂经历了国有国营、国有民营,1992年至今,一直实行公家出租厂房个人出流动资金经营的模式。1995年翻建了工厂厂房。
  ②鹿产品制品厂,是所组建最早,生存期最长的一个企业。从未造成经济损失。该厂主要生产销售鹿茸片及其它鹿产品等,这个厂起初是国有国营,1992年起搞国有民营,1995年12月以后,实行民有民营,挂国营牌子。
  (3)将饲料加工厂并入农牧实验厂,使其优势互补。
  饲料加工厂,1989年成立该厂,主要为所内养殖场和联营场供料,由于供需双方在饲料质量、价格上争议颇多,又一时无法调解,第二年饲料加工厂与农牧实验场合并经营。
  (4)以大包干的方法,承包给个人。植物园是该所经济植物科研基地。1992年前,一直由植物研究室管理,这165 亩地分成两片,地理位置好,围墙、水源、电源、温室、大棚、鲜贮窖等齐全配套,但一直管理混乱,经营不善,国有国营体制下,亏损达4 万元。科研无成果,生产经营无效益。1993年以后,实行承包人自筹资金,定额上交大包干经营,放开了承包者手脚,从而,根治了草荒,杜绝了在产品作价高、当年乐、苗潜亏的现象。1995年起,苗木研究室转向植物园7 公顷地;花卉研究室留在植物园4 公顷地;各自形成了科研和生产经营规模,使持产所既有高质量的课题、科研成果及稳定的收入,承包者通过诚实的劳动,又得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再没发生亏损或隐形亏损现象。
  (5)一些企业实行固定资产经营
  ①培训部。1987年成立,按国有国营模式管理到1992年底,此间先后办了财贸管理干部培训班、物资燃料人员培训班和畜牧畜医防疫人员培训班,每年获微利。从1993年起实行个人大包干承包,定额上交,每年扣除取暖包烧费,略有盈余,1995年底培训部废止。1996年转为资产租赁经营,农垦科学院人才培训中心租赁经营近3 年,1998年底总局交通局租赁经营至今。经比较证明,1996年以后实行资产租赁经营的效益,优于自办培训部的任何时期。
  ②农牧实验场,该场建场时间较长,有过年盈利60多万元的历史,也有累计亏损50万元的时候。1989年,实行了划小核算单位,分鸡群承包。由王启谦承包的爱维茵鸡组盈利8 万元,其它人分别承包的珍禽组亏9 万元,AA鸡组亏11万元。1990年起由王启谦出任农牧场场长,统一承包,重新组织进鸡雏,在当年只产卵一个多月的情况下盈利9 万元。1991年仍由王启谦同志任场长继续滚动承包,结果一个生产周期结束,到年底结算净盈利60余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人均创利近10万元,是该场最好时期。1992年起周宝仁同志牵头,农牧场实行股份制经营。上交房舍租赁费后,由公家垫付部分流动资金,重新进雏经营,第一年共分得红利10万元,从1995年起,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又连年亏损,给研究所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从1995年起陆续由红日饲料公司、大东农饲料厂、个体养鸡户等厂家进行资产租赁。1998年10月以后,农牧实验场停止实体经营业务,实行资产经营。走上了不需垫付资金,没有亏损风险,每年有10万余元的稳定收入的资产经营之路。
  ③畜禽兽药店。1992年底成立,利用研究所的门市房经营兽药等产品,1993年经营有利,1994年由于经营出现亏损而废止。遂将该店占用的门市房出租,每年收租金3.5万元,效益比开畜禽兽药店好。
  2.联营项目
  所的联营项目都是1989年以前搞的。联营项目多,累计亏损120 多万元。针对这种情况,所及时地、果断地从所有的联营中撤出,并对属于所的固定资产,进行资产经营。避免了继续亏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 )野生动物联营试验场,1986年底联营,1987年饲养经营,1988年开始官司不断,累计标的额近百万元,仅打官司一项该所花了27万元,历年核销16万元后,至今尚挂帐11万元。这场联营官司困扰所10年之久,损失很大。
  (2 )良种犬繁育中心,1988年联营当年投资35万元建设犬舍,又投资45万元引进种犬,1990年末外内繁各种犬372 只,这些犬日费用很高,研究所当时已没有能力继续支撑下去,经上下沟通和与联营方反复交涉,于1991年7 月终止了联营。退回入股犬后,又付给人民币15万元。留下的犬舍由原值35万元调整到50万元,当年亏损15万元。1993年所将犬舍以30年租期,60万元价格租给了兰格集团。至今该集团用于养犬和饲养场取暖维修等费用已近100 万元。
  (3 )祖代蛋鸡联营场。1988年与哈尔滨市石油公司联营,在香坊石油库备用场地投资建设祖代蛋鸡场。资金主要由石油公司投入,1989年所方投入资金10万元,在联营过程中,双方代表矛盾不可调和,于1991年解体,亏损4.4万元,挂帐至今。
  (4 )深圳市长岭皮野生动物养殖场,是1987年3 月与深圳市水利综合开发公司等单位联营创办的。当时所以1000只雉鸡,作为投资股份,折合人民币2.1 万元。1988年深圳市水利综合开发公司代为所贷款4 万元作为后续股份。1991年8 月,所与深圳市水利综合开发公司协商,将所实物投资2 万元和后续贷款投资4 万元一并转让给该开发公司,所方债权款2 万元,由公司方偿还。同时该所撤出深圳长岭皮野生动物养殖场董事会,并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义务。但至今2 万元实物投资款仍未收回。在联营初期,所曾委派高一清、李秋香前往深圳负责雉鸡饲养管理及孵化生产技术,于1989年3月撤回。
  (5 )大连珍禽养殖场,系1988年所与大连华盛罐头厂联营创办的。所以实物珍珠鸡为投资股份,在联营期间,华盛罐头厂的投资不到位。1989年夏,将珍珠鸡抢运回所,尚损失0.57万元,至今未能核销。
  此外,所还与市教育于校联营养AA鸡亏损3 万元,轻型建材厂与五大连池木材厂联营,肉制品加工厂与宋甲祥联营,农药分装厂与吉林农安联营,都有不同程度亏损。
  3.改革
  所改革是多方面的。
  (1 )机关机构改革。1992年底,所跳出了上下对口设置机构的圈子,将原有的5 个科室合并为1 科1 室,人员由原来的21人精减到7 人(含3 名所领导)。6 年来,仅机关人员精减一项,就节省开支100 多万元。
  (2 )犬场租赁。1993年所抓住机遇,将价值50万元,闲置1 年多的犬舍以30年租期,60万元价格,租给了兰格集团。
  (3 )转让马鹿产权。1994年,针对市场经济波动大,风险大等特点,所将46头鹿以帐面32万元价值一次性转让给了养鹿能手赵裕方。
  (4 )转让汽车产权。1994年将所内2 台比较旧的汽车卖给了驾驶员,每年所里节省了万元开支。
  (5 )住房制度改革。1995年按照哈尔滨市房改方案,将所里2341平方米职工住宅楼以成本价卖给了职工。
  (6 )集资接建住宅楼。1996年,经总局计划处批准在现有4 层职工住宅楼基础上,接建了2 层1254平方米职工住宅楼,将平房住户迁入新居,职工住房提前达到小康标准。住房改革得到黑龙江省房改领导小组的肯定。
  (7 )制定了对课题研究人员的鼓励政策。科研人员工资及分房等福利待遇都有优惠和照顾,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一年比一年高。
  (8 )制定一些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所规。经所职工大会讨论,制定小立法。诸如“给所造成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在一年内仍不能挽回经济损失者予以除名”等规定,以此规范职工行为。
  自1990年以后,该所再未办联营项目。1992年以后,企业一旦发现潜亏或亏损苗头,则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实行固定资产租赁,流动资产转让,改变其所有制形式。形象地称为“租壳卖瓤”。租壳卖瓤,第一保证研究所收入稳定无风险;第二简化了监控管理程序;第三放开了经营者手脚。